。客观地讲,国内在摄影研究方面的学术积累并不丰厚,远没有形成成熟的知识体制,这就难以保证学人的每一步研究都建立在前人或同行的研究基础之上,严格意义上的学术共同体似仍未成为现实,因此它施加给个体知识生产者的约束力也就较为松散,而这反过来又加剧了摄影研究领域在知识积累和知识增量上的薄弱。文献引证另一方面的意义在于,引用的过程也就是在做出学术评价,因此它是学术交流和学术对话在知识体制上的一种表现形式,对于学术共同体的逐步成熟或许终会收到滴水之功。
学者邓正来在对中国的法学研究进行反思之后,得出了如下结论:“在学术脉络当中展开我们的批判性思考还只能是我们展开学术研究的第一步”(《学术与自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69页)。我认为这一结论也适用于国内的摄影研究。依照这一分析理路,通过文献引证和标注的方式将某一学术脉络勾勒出来,便是摄影批评的题中应有之义了。
最后要说明两点。一,我无意否认诸如尼采、海德格尔、维特根斯坦等人的写作与智慧,在他们的文字里鲜见文献标注,但他们的写作终究不是学术批评的常态;二,我清楚地认识到,不少中国学者的批评文字当中虽有不合通行规范之处,但却并不影响这些文字在某一领域内发挥重要而积极的影响,甚至成为众多实践者的行动指南。对国内摄影研究来说,亦复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