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之错? 2007-11-12 10:25:10 精英博客
批评责任媒体和邱焰合谋制造假新闻,就是要追究他们的恶劣行为对社会的危害,而不是评议邱焰的个人功过。责任媒体和邱焰合谋制造假新闻,如象黄嵩和所言:”邱记者的行为相对国内其他有些媒体的行为简直就算不上什么”,那么这样的新闻现实和黄嵩和看似公正的 “功是功,过是过”论调,在我看来都属于”具有中国国情特色”的现象和观念。把严肃的摄影批评,与评定职称式的功过统计和讨论入党式的组织鉴定,毫无学术区分地混为一谈,在我看来就属于典型的”中国特色”的批评观念。严肃的摄影批评既不是权衡利益分配,也不是过组织生活会,而是超越世俗意识的郑重学术活动。
而我们对邱焰制造假新闻事件提出的批评,黄嵩和竟认为是由于”只不过邱记者获的奖项太耀眼”。毫无疑问,我正是因此才更要指名道姓地严厉批评邱焰的所作所为。中国摄影批评的势利与世故,经常表现在批评的锋芒只敢从着无名的弱者而张狂,一旦碰上成名的什么”腕儿”,则就无声无息了。对邱焰现象和柳涛现象的迥异表现,就是个明显的例子。这种欺软怕硬的恶习,在我看来还属于”中国特色”的批评观念。
因而却引出黄嵩和所言:”另外王先生的用词‘中国的’过多点,虽然我的国家目前还不富裕,但我很爱它。”如果黄嵩和的”爱国”,是连带将”我的国家”的功与过一并都爱,我无权干涉你的个人选择。我已经指出制造假新闻现象在世界各国都存在,只是从有目共睹的和连黄嵩和也承认的事实来看,大概是发生在”‘中国的’过多点”。这不正是我们在议论的问题所在吗?
当然,黄嵩和所言”另外王先生的用词‘中国的’过多点”, 如果这话中有话还另有所指,我也有拒绝参与这种意识形态辩论的自由。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爱国方式,真正的爱国要看实际行动,而不是口头上说得多么好听。
黄嵩和于邱焰现象的置论观念之荒唐,在于把邱焰制造假新闻而获得”荷赛”“耀眼奖项”的事迹,认为是”他证明了我们中国摄影记者的实力”。(按黄嵩和认为的”在国内媒体的假新闻现象是十分泛滥的”和”邱记者的行为相对国内其他有些媒体的行为简直就算不上什么”而言,岂不证明了”我们中国摄影记者”制造假新闻,果然具有相当的”实力”。)照此观念,黄嵩和难免还会认为邱焰在”荷赛”获奖,是为国争光的建”功”表现。所以,将邱焰之功补其过而得出功大于过的感觉,才会令黄嵩和感到”十分敬佩”。这不是明显的以奖立功、以奖遮丑的观念,又是什么呢?按此”中国特色”的功过换算观念,责任媒体和邱焰合谋制造假新闻而获奖为国争光,也算得上是“爱国”的功劳的话,那么这种以蒙骗“我的国家”的广大民众为代价的爱国功绩,似乎只能算得上是无视国家之民众权利的、挂在嘴上说给人听的响亮套话,这样空洞而虚伪的“爱国”观念,并不足取。
黄嵩和 发表于 2006-11-27
王先生把我的批评观念定位为”中国特色”,说在下”假仁假义...东郭先生”如果在下真是这样的人的话,这显然是不能代表中国特色的,说明先生并没有真正的理解何为”中国特色”的定义。在我看来”中国特色”它应该是指学习西方一切先进的技术,不全盘照搬西方的东西.同理中国摄影也应该如此.
对于邱记者事件,我再次申明我的观点,47届他由于假新闻而获奖,这是不对的,这是缺乏一个新闻记者最起码的基本职业道德,但人总是有过错的,因此48届的获奖仍然是值得赞扬的. 王先生,恕在下直言,您就没有做过错事的时候吗?虽然您屡次声明只是针对邱记者的这种现象,而您的文章中确实提到的其真人真事,难道为了抨击这样的现象就应该让邱记者个人来承受伤害吗?似乎有违”人本”精神.。
先生说用爱国的方式有不同,我十分赞同和敬仰,先生身在美国,却心系中国,用心血来书写摄影学术文章发布在大旗网,令我等晚辈、后学从中受益,鞠躬致谢。 以上如有不妥,请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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