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不该发生的诉讼风波 2008-12-4 12:19:14 李振盛
一场不该发生的诉讼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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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托华辰公司拍卖“废照片”引发的一场无端诉讼
李振盛
两年前的12月1日,杭州的"公民代理人"王秋杭电话知会我,他要代理吕厚民、晓庄等依法起诉我侵犯他们的著作权,当时我劝他一定要告到底,也好让我体味一下当被告的滋味。当我离京返回纽约后,意外接到南京一家媒体记者的越洋电话,他说已从居住南京的晓庄处获悉,杭州的王秋杭将代理吕厚民、晓庄等人要状告我的事,媒体正在密切关注此案的进展,等到法院正式立案后会对我作电话采访。然而,自"公民代理人"王秋杭那次通话之后,他再无音讯了。后来还是那位南京媒体记者在越洋电话中说,他们告我在法理上不能成立,便改而状告拍卖"废照片"的华辰公司了。此案前前后后折腾了将近两年,最后以这位“公民代理人”所代理的7名原告全部败诉而告终。
这件事还得从两年前说起——
初涉拍卖“废照片” 老摄影家不理解
2006年9月,在平遥柴油机厂展区巧遇曾璜博友及其夫人李欣,他们对我说两个月后在北京有一场照片拍卖会,希望我能拿出作品来支持一下,我对曾璜说,我的作品已有国际价位,在国内影像市场尚未形成之前,不宜参加拍卖。曾璜诚恳地说,您个人的作品暂不参拍可以理解,那么您从潘家园买回来的那些"废照片"是否拿出几张来试一试呢?以往在国内外从未涉足拍卖场合,抱着“试水”的心态,我当即答应了。临分手时相约回北京后到我家里挑选"废照片",他们还送给我两份华辰拍卖公司的影像拍卖资料。时隔十天后的10月3日,李欣作为华辰公司影像部负责人与其夫君曾璜先生登门造访,在我家里挑选了8幅"废照片"参拍,估价每幅1万至3万元不等,平均每幅两万多元。
当我提交的"废照片"参加华辰公司的拍品在全国各地预展时,媒体报道了首场影像拍卖会的相关信息。我接到一位交往多年的著名老摄影家的电话,我们之间的对话实录如下:
问:"振盛老弟啊,听深圳的朋友说,南方报纸报道你要拍卖从潘家园买回来的那些旧照片?"
答:"××大哥呀,是有这么回事。"
问:"拍卖这些照片的著作权怎么算呢?怎么署名呢?"
答:"著作权永远属于照片作者,是谁拍摄的照片就署谁的名。我是收藏者,依法拥有物权,可以自由处置它们。"(据电视新闻报道,当时"物权法"正在人大常委会讨论中,尚未最后通过公布)
问:"你拍卖的有我拍的照片吗?报纸上说有我的《毛主席接见红卫兵》那一张。"
答:"我看到华辰拍卖图录上有您那一张照片,是匿名者提交的,估价仅仅是6,000-8,000元,价位太低了。如果是我提交的话,一定会注明‘李振盛藏品'并加盖我的收藏印,估价起码在3万元以上。"(事后这位老大哥告诉我,他为此向华辰公司多次交涉,最终他这幅作品撤拍了)
问:"振盛老弟,你在拍卖之前要不要与照片作者商量一下呢?"
答:"××大哥,假如你想拍卖齐白石的画,会不会跑去找齐白石的子孙们商量一下,问他们我卖白石老人的画行不行?"(这位老大哥曾对我说过,他藏有齐白石等名家的画作)
老大哥一时语塞,停顿片刻过后又问:"那么你拍卖的钱要不要分一些给照片作者呢?"
答:"假设你拍卖了齐白石的画,会不会屁颠屁颠地去找到齐白石的子孙们,对他们说,我卖了白石老人的画,现在来送一些钱给你们。"
老大哥无语。最后又幽默地说:"那么请‘废照片’作者吃顿饭总该是可以的吧?"
我明白无误地回答:"像你我之间素有交情的老朋友们,没有拍卖的事我也照样可以请吃饭。如果有什么人想以我拍卖照片为由让我请客,那就免开尊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