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不该发生的诉讼风波 2008-12-4 12:19:14 李振盛
尽人皆知,在这起"废照片事件"中,如果说因侵犯摄影家著作权而告状的话,被告不应当是抢救了“废照片”的李振盛,也不是受我委托而拍卖"废照片"的华辰公司,唯一的被告是把珍贵摄影艺术品当破烂卖的中国摄影家协会,当时的法人代表是吕厚民,应该站在被告席上的人正是这位法人吕厚民。在这一点上,相信"公民代理人"王秋杭和以吕厚民为首的7名原告都是心知肚明的,他们没有胆量去状告中国摄影家协会,却无理取闹地要状告我李振盛,告不成又改为状告华辰拍卖公司,到头来还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5000万元显诚意 悉数捐出"废照片"
“公民代理人”王秋杭所代理的、以吕厚民为首的7名原告状告华辰公司一案公开宣判后,大江南北的多家拍卖公司从这一判例中看到了“商机”,一时间或挂我北京住宅的电话,或发电子邮件,与我商谈举办"李振盛从废品堆里‘捡'回来的‘废照片'专场拍卖会了"的事,他们表示,要一律以比两年前每幅2万元还要高的价格拍卖这些"废照片"。还有个别照片收藏大家也看到网上公布的判决书,主动找上门来提出以每幅5万至10万元的价格,全部买下那数百幅背面贴有参加过一次或多次的国际影展标签的大幅展览照片,单是这一笔就是数千万元。我若同意的话,立马可以成为“千万富翁”。但是,我知道他们都是出于商业目的,会把这批“废照片”打散流入拍卖市场,于是我婉拒了他们的好意。
11年来,这数万幅"废照片"一直存放在我北京家里封闭的阳台上,大幅的展览照片阳台上实在放不下,就装袋塞到大床底下。我最关注的是这批“废照片”的社会文化价值,一直怀有一个梦想,期望能遇到一家有识之机构整体终极收藏,加以悉心呵护,用于学术研究,举办展览,出版画册,最大限度回馈社会。
今年5月,我应邀赴香港讲学途经广州,广东美术馆王璜生馆长表示希望整体收藏这批"废照片",为测试王璜生馆长的诚意,我先从数亿元的总价值降到了1亿元作为商谈的基础。王馆长不急不躁,态度谦和,诚恳地与我商讨价格。
6月19日,王璜生馆长亲自率队飞到北京,在我家里实地察看这批"废照片"的实况,我又从1亿元降到8,000万元,最终王馆长同意出价5,000万元。我们双方达成意向协议后,第二天王璜生飞回广州召开馆长会议,要想方设法筹措5,000万元巨资买下这批“废照片”。这时,我打电话告诉王馆长,我一家人决定将这批"废照片"全部捐赠广东美术馆。时隔一月后的7月19日,王璜生馆长又一次率领5人前来北京接受这批捐赠品,向我颁发"捐赠证书"。他们请来艺术品运输公司员工将数万张"废照片"装满10个大箱运走。
至此,"废照片事件"终于尘埃落定,数万件一度沦落废品堆的摄影佳作 ,终于成为国家级文化机构的专项收藏。2009年5月18日开幕的第三届广州国际摄影双年展,将展出这批"废照片"中的一部分。同时我还决定向广东美术馆捐赠自己50年摄影生涯中的代表作品500件。
11月23日,北美世界日报社出版的《世界周刊》刊载陈贻林先生撰写的题为《李振盛与5000万元“废照片”的故事》的万言文章,全面报道了"废照片事件"之始末(详见http://lizhensheng.blshe.com/post/38/2931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