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艺术内涵在中国佛教传播初期的重要价值3 2007-1-16 15:04:07 王 志 远
一部佛教表现艺术的历史,就是在佛教发展全过程中不断涌现、不断翻新、不断变化的各种场面、各种情景、各种情节。纵观佛教历史,从场面到情景,从情景到情节,佛教表现艺术的内涵呈阶段性拓展,前者为后者铺垫,后者将前者含摄,虽然互相影响,同时互相独立,逐渐形成接近金字塔状的三段三层结构,这种佛教表现艺术金字塔,是一是三,非一非三,即一即三。
二 “洁斋三月”在中国佛教表现艺术史上的首要地位
从伊存授经(元寿元年 公元前2年)到永平求法(永平七年 公元64年)相距不过数十年,佛教的影响却发生巨大变化。首先是任职南方彭城的楚王刘英,其门下宾客中出现“桑门”,即沙门─—僧侣,以及“伊蒲塞”─—居士,并确切记载这些外国僧俗带来了佛教的礼仪场面,即所谓“斋戒祭祀”、“盛馔”。 英少时好游侠,交通宾客,晚节更喜黄老学,喜为浮屠斋戒祭祀。八年(永平)诏令天下死罪,皆入缣赎。英遣郎中令奉黄缣白纨三十匹,诣相国,曰﹕托在蕃辅,过恶累积,欢喜大恩,奉送缣帛,以赎愆罪。国相以闻,诏报曰﹕“王诵黄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洁斋三月,与神为誓,何嫌何疑﹖当有悔咎﹗其还赎,以助伊蒲塞桑门之盛馔﹗” 在中国佛教历史上,这也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因为涉及贵族与皇帝,所以史书留下了较多的记载,其中也为佛教保存了多一点的信息。这段文字在佛教历史研究中是必被引用的,多因论证佛教在所谓“永平求法”之前已经在楚地得到发展。本文不仅赞成这种观点,而且认为佛教在楚地的传播已经达到相当的水准,比一般的评价要高。理由恰好来自对佛教表现艺术的认识。 对佛教传播状态的评价,历来多以义理解析为标准。例如,在上述引文中,“与神为誓” 的“神”,就被评价为对佛教的认识处于蒙昧状态,即神佛不分,言外之意,是只有认识到佛与神的区别,佛教才进入真正被接受阶段。任继愈先生主编的《中国佛教史》认为:“当时人们把佛教这种外来宗教看作是中国流行的各种神仙方术的一种,把佛陀依附于黄老进行祭祠,以祈求福祥。”“浮屠、老子、孔子都是受崇拜的偶像,祭祠他们都是为了延年益寿,祈求长治久安。他们如晤佛道儒差不多。直到佛经大量翻译,佛教广泛流行的魏晋以后,社会才逐渐认识到这两种宗教的区别。” 这种评价不无道理,但是令人感慨的是,二千年过去了,对于民众而言,至今似乎还是神佛不分,甚至佛道儒不分。由于在信仰方面,许多学者认为内容比形式重要,是决定本质的,因此对仅仅接受了形式评价不高;其实,民众并不这样想,他们常常也并不具备这样想的条件,他们甚至不屑于去做这种努力,因为能够使他们获得精神、心灵或者感官满足的,往往恰好是一种摄人心魄的形式,以及这种形式由于令人不解而带来的神秘色彩。因此,可以认为,在宗教传播中形式先于内容,信众接受形式比领会内容更捷便、更直接、更具现实性。 “浮屠斋戒祭祀”,“伊蒲塞桑门之盛馔”,“洁斋三月”,就属于这种几乎永恒持久的形式。这种“洁斋三月”的佛教礼仪场面非同小可,它从古印度形成,初传就盛于汉地,登上贵族的大雅之堂,历经无数朝代,一直绵延到当代。义理的探讨确有高下之别,然而虔诚的膜拜却几乎都一样。从佛教表现艺术的角度看,可能会出现现场效果的差异,但是范式的要求并无不同。 “洁斋三月”,即“三长斋月”,是显示佛教表现艺术基本特征的重要范式。“三长斋月”,特指每年的正月、五月、九月这3个月要从初一到十五守戒、持斋、拜佛、忏悔、烧香、散华、悬杂幡盖、供事三宝,是显示佛教表现艺术的重大场面。 根据三国时代吴越地区月氏居士支谦所译《佛说斋经》和东晋时代翻译的两部佛经,可以看到“三长斋月”在印度佛教信仰膜拜范式中已经具有显著位置。 佛言:若四辈弟子比丘、比丘尼、清信士、清信女,常修月六斋、年三长斋。或昼夜精勤,一心苦行,愿欲往生西方阿弥陀佛国者,忆念昼夜,若一日二日三日四日五日六日七日。或复中悔,闻我说是药师琉璃光佛本愿功德,尽其寿命欲终之日,有八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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