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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多名官员因8名儿童被熏死事件停职
2008-3-21 8:57:49  中国新闻网 (来源:信息时报)

 

广东惠州多名官员因8名儿童被熏死事件停职
图为惠城区儿童福利院8名残障儿的遇难房间。时报记者 张宁 陈双炎 摄(资料图片)

  时报讯 (记者 黄艳 通讯员 粤民宣) 惠州市惠城区儿童福利院“3·5”事故,造成8名福利院儿童死亡,该区民政局局长刘羽峰、副局长许阳升被停职检查。这是昨日记者从广东省召开的全省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会议上获悉的,会议通报了该福利院“3·5”事故及查处情况,并对做好安全防范事故工作提出了要求。

  惠州投百万改造事故福利院

  据介绍,该福利院没有意识到室内有火种对孤残幼儿类服务对象、尤其是对无行为能力的残疾儿童人身存在严重威胁,该院也没有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和民政部门的具体要求,实行24小时值班程序化;以及该院存在经费不足,都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

  昨日,记者从惠州市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处理决定中了解到,共有9名责任人被处分。其中,惠城区民政局局长刘羽峰、以及分管福利院工作的副局长许阳升被停职检查;惠城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福利股股长李金富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等。此外,该院院长林翘楚、副院长骆顺成给予撤销职务,而当天当班的两名护理员也被解聘。

  据悉,目前,惠城区已经安排了100万资金对该院进行改造,惠城区福利院的整改工作将于本月底完成,下一阶段,惠州市民政系统将对各直属事业单位进行地毯式安全隐患大排查,不留死角。

  10月前建成福利机构监控系统

  在昨日的会议中,省民政厅厅长杨华维表示,民政系统各单位务必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在此次事故中举一反三,且福利机构要在今年10月完成监控系统的建设。他表示,安装好监控系统后,在总值班室应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发现问题预防事故发生。此外,福利机构要按照《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行业标准,完善福利院内的消防、照明、报警、通讯、取暖、降温排污等各种安全设施设备。

  省民政厅副厅长郑人豪在通报惠城区福利院“3·5”事故查处情况时表示,各直属单位应该层层签定事故责任书,并主动邀请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对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帮助。“对原发现安全隐患的单位能马上治理而未治理的要提出严肃批评,并勒令其即刻整改;对于新发现的安全隐患,主管部门要及时指导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措施。”(来源:信息时报)

  遇难儿童名单

  1.惠城发,男,4岁,残障

  2.党会瑶,女,约4岁,痴呆

  3.党会昌,男,5岁,弱智

  4.党会林,男,6岁,残障

  5.惠城量,男,7岁,残障

  6.党会娇,女,7岁,盲人

  7.惠城法,女,约8岁,痴呆

  8.党惠乖,女,约9岁,痴呆

  (由于孩子们是被父母遗弃的,因为得到了社会救助,所以名字都以党为姓或叫惠城×。)

  9名责任人被处分

  惠城区民政局局长刘羽峰 停职检查

  惠城区民政局副局长许阳升 停职检查

  惠城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福利股股长李金富 行政记大过

  惠城区福利院院长林翘楚 撤销职务

  惠城区福利院副院长骆顺成 撤销职务

  惠城区福利院支部书记素成富 党内警告处分

  惠城区福利院罗恒生 警告处分

  当天当班护理员(两人) 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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