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置论邱焰现象看“中国特色”的批评观念 2007-11-12 10:29:14 精英博客
而我们对邱焰制造假新闻事件提出的批评,黄嵩和竟认为是由于“只不过邱记者获的奖项太耀眼”。毫无疑问,我正是因此才更要指名道姓地严厉批评邱焰的所作所为。中国摄影批评的势利与世故,经常表现在批评的锋芒只敢从着无名的弱者而张狂,一旦碰上成名的什么“腕儿”,则无声无息了。对邱焰和柳涛的迥异表现,就是个明显的例子。这种欺软怕硬的恶习,在我看来还属于“中国特色”的批评观念。 因而引出黄嵩和所言:“另外王先生的用词‘中国的’过多点,虽然我的国家目前还不富裕,但我很爱它。”如果黄嵩和的“爱国”,是连带将“我的国家”的功与过一并都爱,我无权干涉你的个人选择。我已经指出制造假新闻现象在世界各国都存在,只是从有目共睹的和连黄嵩和也承认的事实来看,大概是发生在“‘中国的’过多点”。这不正是我们在议论的问题所在吗? 当然,黄嵩和所言“另外王先生的用词‘中国的’过多点”, 如果这话中有话还另有所指,我也有拒绝参与这种意识形态辩论的自由。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爱国方式,真正的爱国要看实际行动,而不是口头上说得多么好听。 黄嵩和于邱焰现象的置论观念之荒唐,在于把邱焰制造假新闻而获得“荷赛”“耀眼奖项”的事迹,认为是“他证明了我们中国摄影记者的实力”。(按黄嵩和认为的“在国内媒体的假新闻现象是十分泛滥的”和“ 邱记者的行为相对国内其他有些媒体的行为简直就算不上什么”而言,岂不证明了“我们中国摄影记者” 制造假新闻,果然具有相当的“实力”。)照此观念,黄嵩和难免还会认为邱焰在 “荷赛” 获奖,是为国争光的建“功”表现。所以,将邱焰之功补其过而得出功大于过的感觉,才会令黄嵩和感到“十分敬佩”。这不是明显的以奖立功、以奖遮丑的观念,又是什么呢?按此“中国特色”的功过换算观念,责任媒体和邱焰合谋制造假新闻而获奖为国争光,也算得上是“爱国”的功劳的话,那么这种以蒙骗“我的国家”的广大民众为代价的爱国功绩,似乎只能算得上是无视国家之民众权利的、挂在嘴上说给人听的响亮套话,这样空洞而虚伪的“爱国”观念,并不足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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