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随想之:为什么“不得改变原始影像”? 2008-10-8 13:35:18 柴 选
照片打假的话题虽然仍集中在谁是周正龙拍虎的幕后黑手等层面,但与前半年的举世关注相比,目前的情况是风平浪静.在这个时候把一年半以前的一篇旧文拿出来,只想立此存照,希望大家能够就此问题探讨一下,补充俺认识的不足,也让理越辨越清.
以下是发表在俺所就职的媒体上时的编者按:
再谈数码影像的话题 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湖南壶瓶山、夹山、崀山风光摄影作品征集活动设立影像技术鉴定环节,对入选佳作是否符合征集细则中“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谢绝提供”一条进行资格审查,最终取消了54幅改变原始影像的入选佳作资格,其稿费将用于建立中国摄协影像技术鉴定中心(详见本报3月9日1版报道)。作为这项规模大、影响也大的活动节外生枝引出的新话题,此举无疑是为了让活动更为严谨和规范。不过,一下子取消这么多的入选佳作资格,个别当事人难免有些不解,摄影界对于类似“不得改变原始影像”的细则也多有探讨。 为什么“不得改变原始影像”的规定在群众性参与的摄影征集活动中越来越多?为什么大家明确规则后还要尝试用数码手段对照片“修修补补”?到底什么样的照片可以用数码软件进行调整?调整的限度又是什么?影像技术鉴定环节会不会成为此类活动的一种常态?即将成立的中国摄协影像技术鉴定中心又将为我们带来什么? 想必参加或没参加影像主题征集活动的影友,都对这些话题感兴趣,尤其是在目前电脑已成为摄影人影像处理重要工具之时。互联网的摄影论坛的热门话题,已从始时的“电脑制作的照片是否摄影作品”等,转为如何理性地使用数码手段,如何正确理解影像的真实性等。在这种情况下,再谈一些有关数码影像的具体问题,也是有必要的。本报从即日起,不定期地就“由湖南“三山”摄影作品征集影像技术鉴定引出的话题”进行探讨,既希望能使广大影友对数码影像的应用范围和方式等有更明晰的认识,又希望插上数码翅膀的摄影人能飞得更高更远,更希望能给公众提高影像书写能力以参考。
由湖南“三山”摄影作品征集影像技术鉴定引出的话题之一 为什么“不得改变原始影像”?
不仅是取消了54幅有改变原始影像之嫌的入选佳作资格的湖南壶瓶山、夹山、崀山(简称“三山”,下文同)风光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其他同样以城市形象或景区宣传推广为目的摄影征集,都有类似关于“不得改变原始影像”的规定。本来摄影人学会数码影像手段,就是为了使照片更为美观更为耐看,专家们强调的不要把颜色调过了,不要乱添加景物等基本常识,影友们也在思考和实施了。为什么这些摄影活动仿佛商量好似的,跟越来越普遍采用的数码影像处理手段过不去? 作为一项被更多摄影征集活动采用的常态游戏规则,“不得改变原始影像”自有其道理。我们不妨来简要地分析一下这个有些老生常谈的话题。
从业基本要求 笔者初步判断,“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之类规则应该是从新闻摄影的类似活动中借鉴而来的。 新闻摄影不容许任何改变原始影像的“造假”行为。这与摆拍一样,成为传统新闻摄影界铁定“人人喊打”的不良行为(当然媒体应用的越来越多的人像和插图摄影不在此列),过分地压暗背景都能让新闻信息失真,使当事人遭到处罚,何况对影像元素的改变呢? 对于新闻摄影从业者来说,“不能改变原始影像”是其保持新闻照片真实性的最低要求。在国内摄影界传流甚广的美国《华盛顿邮报》图片处理“15条军规”中,就有这样的规定:“纪实照片的完整性具有最高优先权,纪实照片边框内的所有内容都不能改变,包括改变背景,增加颜色,制造图片蒙太奇或者拼接图片。不能对图片中的内容做任何的增减,这意味着即使是一只手或者一根树枝出现在图片中的不合适的位置,我们也不能去掉他”,当然“允许为了使图片有更好的效果而对于锐度和对比度的一般性调整。为了增加清晰度和精确度而对色彩或灰度进行的调整必须被限制到最小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