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 起 钱 江 2006-8-8 11:45:58 吕 狮
方向之一:阐释摄影的文化意义。“摄影是什么”,这个摄影的本体问题,自从摄影术诞生以来,一直见仁见智,争论至今。中外摄影理论研究者曾尝试着在审美领域寻找答案,期望在美中获得摄影的规定性,然而并没有能获得令人信服的理论支持。论文《摄影的文化阐释》⑨则旗帜鲜明地提出:摄影图像是一种符号系统。这给争论不休的摄影论坛送去了一股清新的风。论文将摄影图像作为文化符号来考察,认为“摄影作为工业文明的成果之一,它的重要贡献在于建立了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文化符号系统……是文化符号的一场革命。”“摄影推动了文化媒介由文本(描述)方式向图像(再现)方式的转变,摄影改变了文化发展的方向。”中国摄协前秘书长刘榜对之的评价是“为推动摄影理论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方向之二:寻求提升摄影人境界的途径。在世纪交替之时,中国摄影界曾掀起一场“世纪摄影”的大讨论。其中,《走出沙龙,走向原野——关于中国摄影人世纪取向的散思》⑩非同凡响,占了论坛的一席之地。论文先分析了“中国摄影与转型期的文化并不同步……与中国的音乐、美术等相比,显然缺乏朝气,缺乏现代感,缺乏应有的高度”。然后指出“要提升境界,必须走出死气沉沉的沙龙,挣脱自我封闭,走向原野——生活的原野、艺术的原野、自由的原野。”最后提出摄影人提升境界的途径,即实现“三个转化”:转化业余意识为专业意识,转化群体意识为个体意识,转化工匠意识为文化意识;做到“三个提高”:提高文化人格品位,提高摄影理论水平,提高艺术理想境界。 方向之三:探索摄影著作权保护的方法。中国的著作权保护法虽已颁布多年,然而,绝大多数摄影人并没有拿它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全社会也还远未形成尊重知识产权、保护摄影著作权的共识。在屡屡发生的侵权面前,在集体无意识中,虽有凤毛麟角的人出来维权,但因势单力薄,搞得筋疲力尽,又因处罚力度不足,“赢了官司输了钱”。针对上述情况,《摄影著作权保护的现状与对策》⑾及时提出三点思考:“一是要努力提高摄影人著作权自我保护意识,二是要抓紧制订摄影著作权保护实施细则,三是要尽快建立摄影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论文对提高摄影人著作权保护意识,引起各级摄影组织重视和关注摄影著作权保护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03年4月,中国摄影家协会调整了工作机构,成立了著作权保护委员会。浙江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如杭州摄协年初成立了以王秋杭为负责人的维护权益委员会。最近,绍兴老摄影家陈新先生因自己的作品多次被侵权,正与绍兴市邮政局讨个说法。绍兴《天天商报》还以醒目标题《市区一位七旬老人要打著作权官司》作了报道。据陈老说,他之所以能下决心打这场著作权官司,一个重要原因是论文给他提供了理论依据。 温故可以知新,知新为了发展。在肯定浙江摄影成绩的同时,也应该看到不足。在创作实践上,一是选材不够广,工业题材明显偏少,这与浙江经济发达省份的地位不相符合;二是摄影品种不够全,如“广告、静物、特技镜、暗房加工(电脑制作)类”,浙江很少有人问津,这方面我们要向广东省学习。在理论研究上,总的讲仍处在初级阶段,具体表现在课题无规划,资源无共享,人才无协同,成果无激励,推介无实招。相信这些问题通过每年一次全省理论研讨会和浙江摄影人共同的努力,能逐步得到解决。 今年恰逢十届国际摄影艺术展和七届全国摄影理论研讨会,在国际、国内平台上,我们期待着浙江摄影再创佳绩,再获丰收;我们希望着来自钱江的摄影大潮,浪高一浪,勇往直前!
注释: (1)《欲哭无泪》,2001年获中国第九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自然生态类”银奖,作者绍兴沈标桐。 (2)《水·龟裂的河床》,2001年获中国第九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自然生态类”铜奖,作者陈芳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