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照片--新闻摄影之痛 2009-11-12 15:55:10
2、建全监督和惩处机制。我国目前对假照片的监督、揭发仅限于读者、同行的举报,因此被公开的假照片数量并不多,隐藏的假照片的数量才是难以预测的。我国目前的处罚力度不大,大多仅限于道德的谴责。发现假照片后,作者和单位还极力掩饰,怕名誉受损。这对打击假照片是很不利的,客观上纵容了假照片泛滥的风气。据了解,国外在这方面的惩罚力度要大得多,发现假照片后,摄影记者大多会被解职,严重的还会进入"黑名单",一生不准从事摄影记者岗位,相关责任人也会受到连带处理。在我国《新闻法》实施前,新闻主管部门应发挥起监督管理的作用,加大对造假者的处罚力度。同时,完善公众举报制度,将新闻摄影置于同行和读者的监督之下。 3、加强新闻行业自律。从加强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意识和新闻行业的内部规范入手,树立良好的新闻道德风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对假照片的惩处有明确规定。要提高照片刊登流程工作人员的编辑水平和识别真伪的能力,图片编辑要做到既懂照片编辑业务又懂电脑技术,遇到一般性假照片能一眼看穿,特殊假照片能仔细辨别。要建立图片处理技术规范,根据国际新闻摄影界发展规律和我国新闻摄影多年来总结出的经验,摄影记者有选择拍摄新闻照片内容、角度、瞬间等自由,对拍摄的照片可以剪裁,调整亮度,适当调整照片的影调和色彩等。但是,摄影者绝不能导演、摆布、制造新闻,不能拼接、制作和改变新闻现场元素的照片。 4、建立应急处理预案。各级新闻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新闻应急处理预案,以提高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将假照片等已经出现的事件影响降到最低程度,避免出现华南虎事件的集体"乱语"和反映迟钝现象,提高政府的诚信和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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