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律师立法:让“公职”回归民间职业(图) 2008-11-26 9:57:32 红网-潇湘晨报
1995年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张斌生执笔起草了“尽快制定律师法”的议案。1996年5月15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这是中国第一部律师法典,中国律师行业也开始了自己的跨越式发展。
在此前的1993年,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在全国律师行业实施,律师制度的改革由理论变成了现实,由“条例”上升为“法律”的条件已经具备。用一位律师的话来说,这叫水到渠成。
律师制度恢复初期的律师,被国家视作专政力量的一部分。那时的法律顾问处属于各地司法局的一个机构。律师则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工资由国家发,编制统一配置,而办公地点就在司法局内。
《律师法》正式颁布,构筑了中国律师制度的基本框架。中国律师也经历了一个身份上的变迁过程,其角色定位实现了从公职性向民间性的回归。
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律师事务所已发展到1.3万多家,律师队伍发展到14.3万余人。律师已经成为中国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其业务范围渗入到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等各个方面。
“重要的是,社会各界越来越认识到律师的作用和价值,律师的社会地位不断提高,社会作用不断得到认可,不仅政府机关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省级政府部门还聘请律师担任政府参事,向律师咨询国事,请教专业问题。”秦希燕说。
3. “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
律师行业的迅猛发展和律师在社会进程中的广泛参与,并不等于中国的律师制度已经趋于完善。
今年6月18日,在北京一个名叫“万圣书园”的茶馆,部分京城名律齐聚一堂,纪念美国最伟大的辩护律师丹诺逝世70周年。“像律师那样去战斗!”横幅上的八个大字十分醒目。
历史与现实交错,这些已经功成名就的律师们展开了一场对于自身定位和价值的思考。活动的召集人、中国律师观察网主编赵国君说,中国律师对丹诺充满了景仰与敬佩,其中饱含的法治情怀与专业追求犹在追问:我们这个时代能够出现丹诺那样的律师吗,或者在当下,中国律师何去何从?
“中国的律师现状,存在的问题,也就是我这些年来一直在呼吁、呐喊的,也就是中国律师到底是一个什么东西。”律师田文昌认为,对于律师首先要解决的是其角色定位问题,其近年一直在重复的一句话是:“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
但是,在他看来,这句话似乎从来没有得到正确的理解与回应。
田文昌有“中国刑事律师第一人”之称。他以代理天津大邱庄被害人控告禹作敏案而名声大震,彼时,他被视为正义的卫道者;而近年,他的当事人却多是曾经位高权重的官员或身家亿万的老板,比如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福布斯富豪杨斌和沈阳黑社会头目刘涌等,田又因此被骂作“邪恶的帮凶”。
一次,央视《面对面》采访他,王志问他律师的职责是什么,他说是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王志追问,如果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冲突怎么办?他回答:没有问题,必须是这样,如果不是这样就不是律师。
今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的《律师法》中,对于律师的定义再次修改——“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写进新《律师法》。但显然,亟需厘清的一个理念是:法律对所有人都是公正的,坏人也有权利得到辩护。而对律师来说,他的当事人并无坏人、好人之区分,任何人在被法律定罪之前,都不是罪犯。
在田文昌看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写入新《律师法》看起来只是很简单的一句话,但其间的差别与内涵要得到公众的真正认知还需要一个过程。
4. 用千万个案子推着法治往前走
当下的中国律师行业,并不缺负面新闻。在不少司法腐败的案件中,都有律师违法犯罪的身影存在,比如办“金钱案”、“关系案”,为当事人“了难”等。事实上,被曝光的律师不及千分之一,但律师队伍的形象往往整体受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