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的,那么为什么数码彩色照片转成黑白照片或者说使用闪光灯就能被接受呢?在赞成派看来,重要的是摄影作品的内容本身,而不是拍摄者所使用的工具,只要画面内容反映的是真实的事实,没有摆拍的成分,没有刻意使用软件移除构图中的视觉元素,那么就还是合格的新闻摄影作品。另一方面,摄影器材和技术的进步为摄影师和喜欢摄影的人提供了很多全新的工具,很多新的摄影方式会随之出现,然而这些并不改变新闻摄影应该尊重事实、再现事实、引起读者共鸣,呼唤人们对事实的关注等一系列核心价值,其中工具本身并不是核心。如果我们还停留在工具之争的话,那么或许今天我们还停留在使用达盖尔摄影法的阶段。
在国内,这样的讨论也如火如荼地在微博上“燎原”——盖帝图片社的年轻摄影师李锋率先在微博上向大家征集看法。而他本人认为这种尝试将推动手机摄影在新闻领域的深入应用。只是面对参赛时,需要完善规则,不能双重标准。
在众多的回复中,大部分都是抱着接受或喜爱的态度,他们看中的是摄影者表达的思想本身,而不是表达方式的层面。还有人为戴蒙鸣不平:技术的进步会影响记录手法、形式上的改变,摄影记者去适应它、利用它,何错之有?都市快报摄影部主任傅拥军认为,新闻摄影不能死气沉沉,永远一个面孔。这组照片是时代和技术的产物。新京报摄影部主任陈杰则称,新闻摄影在恪守事实真相的原则上,表达方式的多元化已成为一种必然,新闻摄影一直在谨慎热情拥抱一切有助于摄影师个人表达空间的新技术。手机摄影拍摄的便捷与隐蔽性让真相更自然,同时,新软件的使用可让摄影呈现更多阅读体验。不过,他同时强调,评选这类图片,评委的把握尺度尤其重要。网友“杨菲朵”提出,也许这组作品获奖的其中一个原因,是为了鼓励观看者的思路,任何领域都需要创新和改变。最重要的是,这组作品依然言之有物。
反对派:我们尊重完全真实
一枚硬币也有两面。在国外同行中,以摄影师齐普·利瑟兰德(Chip Litherland)和摄影师洛根·莫克-邦汀(Logan Mock-Bunting)为代表的反对派的声音没有被掩盖。前者认为,这些作品已不能被称为“新闻摄影作品”,因为通过软件添加了很多特殊效果,它们不再完全真实地再现镜头前的场景;后者则认为,这些作品违反了POYi的参赛规则,规则中规定“参赛图片都不允许添加特殊的艺术效果”。
在国内,这样的观点也不是没有人支持,“没有规矩则不成方圆,既然是比赛,就需要严肃”。在讨论中,网友“陈夏红的广播站”坚决不赞成这种行为:“这种特效如果允许,PS特效亦将大行其道。难道以后的摄影全要依仗后期加工?——尽管随着科技的发展,禁绝一切技术手段的手动摄影已经越来越难。”
理性派:我们尊重评比规则
不同于反对派针锋相对地提出的观点,在新闻同道的讨论声中,不乏理性的探讨。新京报摄影记者韩萌分析,最终评判的一是评委,取决于他们的价值判断,二是大众,取决于照片是否尊重事实本身。
南方都市报图片编辑部主任梁音认为,某种程度上,iPhone调色只不过是软件前置而已,PS是软件后置,都是用电脑芯片控制。他认为这和后期过度调色没有什么区别,个人可以选择这样拍摄,发表也没有问题,但评比就像一种考试,一定要设置一种统一确定的参赛机制。南方都市报视觉总监王景春则提出,这组照片进入评选时一定要明确分类,注明——iPhone 3GS Hipstamatic 摄影软件拍摄(1.99美金)。 最终取决的不是设备、器材,而是设备后的大脑。但对于职业摄影师而言,放在一起评选多少显得有些不公平。他抛出的那句“最大的照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