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摄影理论 佳作欣赏 新闻中心 创作导航 摄影器材 摄 影 师 影赛影展 艺术人像 图片博客 烽火台

摄影理论

*伦勃朗式用光
*照片反映我的内心——专访Ray 
*纪实摄影的形而上与形而下(一,
*掌握对焦秘诀 摄影不再遗憾 
*王瑶 单纯的悖论 
*摄影师和“小世界”
*都市报社会新闻摄影的问题与改进
*劣质UV镜对长变焦镜头的聚焦有影
更多

佳作欣赏

*王玲:我要靠自己来养活自己!(下
*王玲:我要靠自己来养活自己!(上
*瞧这一家
*风雪行
*树林中的裸体
*女实验员
*顶尖摄影大师LT2作品欣赏3
*卢德霞:拉结村第一个高中女生!
更多

新闻中心

*湖北省高院副院长称民告官成本过
*江苏高法院长称南京彭宇案已和解
*图文:曾庆红祝贺习近平当选国家
*图文:中外媒体云集关注全国人大
*西藏自治区负责人就拉萨极少数人
*商丘警花宣传“两会”精神 
*一女青年坐火车幻觉 “被人追杀”
*到家啦!万州移民抵达永川新居
更多

创作导航

*独闯可可西里三百天
*乡城桑披寺
*楠溪江边寻古村
*到楠溪江摄影
*约会蛟河 感受秋天的童话
*喀纳斯伊犁草原鲜花10日深度旅行
*天山风光伊犁,昭苏,天鹅湖10日
*喀什喀纳斯VIP商务旅行11天
更多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正文

湖北省高院副院长称民告官成本过高(组图)
2008-3-16 9:09:08   中青在线

  从宏观上来看,这部法律是1989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一部基本法,这部法律在当时,我觉得在中国法制史上还是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部法律,确立了司法审查制度。

  主持人:用通俗的话就是从这个法开始实施,中国老百姓就可以“民告官”了。

  吕忠梅:对,我们的“民告官”从这部法律开始,所以是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跟过去的老百姓,民不告官的这种理念是有一个很大的转换。但这部法律经过了18年,这18年的运行,从国家来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国家修宪,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目标的提出,宪法明确提出,然后从我们的法制政府,服务型政府这个目标,从我们国家过去在体制改革的初期,经济改革的初期,关注的是我们的经济增长到现在更加的关注民生,来更加的关注民权,同时我们,修宪两个方面,建设法制国家同时还要保护公民的人权,在宪法里面具体写进去。所以这样的一些大背景都使得,我们的民生问题,我们的民权问题,我们老百姓和政府之间如何构建一种和谐的社会关系问题,这些问题都更加的凸显,那么我们这部法律在运行的过程当中遇到了,就是一些理念上的一些根本的问题。所以现在这部法律的修改,我觉得这个大的背景,首先还是从我们就是做这个议案有一个这样的基本认识。

  主持人:无论从哪个层面来讲,这部法律第一个有修改的必要性,第二个也具备了这种可能性,您在这个司法实践当中也好,还是说准备议案的过程当中也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到底导致了“民告官”的难,难在哪儿?难题在哪儿?

  吕忠梅:过去叫“老百姓不会告、不愿告、还有不敢告”。这是三个难,讲进门的问题,进法院的大门,他不会,他不知道有这样的一个途径。第二个他不愿意,什么叫不愿意呢?就是我民不与官斗,老百姓跟政府打官司,总是要吃亏的。另外还有一个,有很多现实的问题迫使他不敢告,为什么不敢告?很多人就讲我赢了这场官司,我会输掉一辈子。

  王锡锌:可能还要加一个不能告。

  吕忠梅:我也想告我也敢告,但是因为你的法律规定,但是这个事情不能告,所以导致进门本身就非常的难,对于法官来讲也有一个问题,他叫做什么呢?首先叫做不会审,素质的问题,法官队伍的问题。还有一个他不敢审,来自外部的一些问题,是不是?还有一个难的是不愿审,因为我审了这个案子,我将来会有很多的问题,法院面临着很多自己的问题。所以在这个里面,那么再加上王老师刚才说的还有一个不能审,因为很多案件,从法律规定上来讲它就是进不来的,我们用我们的专业术语来讲,我们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到底有多大?现行的《行政诉讼法》它是有一个一般性的规定,采取了列举式的,大体来讲,首先我们讲只有具体行政行为法院才能审,我们讲的具体行政行为是针对某个人的具体的某个事件,行政机关做的东西我们才能受案。第二个,具体行政行为里面采取了列举的方式,哪些可以审?

  主持人:在列举以外的都不能受理。

  吕忠梅:对,所以有一些案件就不能审,另外凡是抽象的行政行为,我发布公告的,就不能审。

  主持人:是不是就是平常所说的“红头文件”?

  吕忠梅:对,很多红头文件就不能告,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受案范围问题实际上就是现在,就是说我们到底什么样的行政行为要进入法院的司法审查程序,一个是我们司法实践当中遇到了刚才说的进不了门。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中国加入WTO我们有一个承诺,对于政府的经济行为要进行司法审查,有两个很现实的问题摆在我们前面,所以这一部分是我们受案范围是这一次修改,我们提的议案里面一个非常大的重点。

  主持人:要解决进门难的问题,是首先需要破解的问题。王老师从您的角度来说一下。

  王锡锌:刚才吕院长讲的,也是我们从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理论研究角度,我们一直在讨论的一个问题。从理论上来说,任何一个制度本质上不过是一种消费品,所谓制度作为消费品。也就是说,你这个制度设计出来以后,要有人去消费,那么老百姓就是潜在的消费品。你刚才谈到最高法院报告,提到这个数字,它说明了一点问题,至少还是我们现在不愿意去消费这个制度,那这个制度当时设计的时候,我们又说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组织合法权益的,那现在为什么?你设计一个制度保障我的权益,而现在却不买账,不去用这个制度?我想这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刚才吕院长讲到了,“四不”,不会,不敢,不愿,不能。这个东西严重的限制了一种公共制度的消费,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觉得假如你不在一些制度的一些具体的问题上有所突破的话,那么这样一个制度慢慢地应该说就失去它的应有的功效。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2页  1  2  3  


|首页|摄影师|佳作欣赏|新闻中心|艺术人像|关于摄影|专题论坛|摄影随笔|影赛影展|网络影展|

建议显示模式调整成1024x768真彩色,字体大小中。建议使用IE4.0以上版本浏览。

《中国摄影在线》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摘编,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