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举办摄影大赛 市民拍交通违法或有奖金 2008-7-29 11:10:17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张在欢 通讯员 贾洪生)记者昨日从佛山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增强市民的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从7月19日至8月20日,市民在全市各道路上抓拍的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的照片参加比赛,其中一等奖将获奖金2800元。
据悉,此次“我给不文明交通行为留个影”摄影大赛,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造佛山市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比赛时间为7月19日至8月20日止,本市或非本市专业摄影人员和业余摄影爱好者,在全市各道路上抓拍的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的照片,均可投稿参赛,年龄、性别不限。市民可用胶卷机、数码机、手机拍摄,照片黑白或彩色均可,规格为5R图片(组照算一幅,数量不超过6张)。作品要注明拍摄时间和地点等。所有参赛作品一旦发现电脑合成和摆拍,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据介绍,比赛设置了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2名,每名奖金2800元和证书;二等奖5名,每人奖金1000元和证书;另外还设置10名三等奖、50名优秀奖以及100名入选奖。
■参赛作品投送
地址:佛山市轻工二路1号
收件人: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教科(信封上注明:“我给不文明交通行为留个影”参赛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