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离发表上一篇艺术文章已经有5年的时间了。因为要进行日常工作和学习,同时还要进行拍摄和创作。而撰写文章又是很累人的事情。但是因为我最近发布了www.metcn.com 相约中国唯美摄影艺术站点,感觉很有必要和大家进行一下交流,表达对人体摄影艺术的一些最新思考结果。
不管你是否喜欢,我们今天生活的这个世界在经历着剧烈的变化。就信息传递而言,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我们中国在最近几年的变化更是巨大。
摄影方面,各类摄影学校、培训班纷纷成立(最快3个月就可以从不会到毕业)。自封和他封的“大师”“杰”“佳”纷纷出笼。影楼遍地。摄影艺术似乎已经在中国大陆充分普及。然而我观察到,诸如某知名的人像摄影师评选中要求参加者需要提供一篇艺术论文,但在最近的一次评选中,我没有看到一篇论文出现并公开发表。不知道那些评委是如何让这些称号获得者过关的(后来又仔细看了一下,评委大多为前几次该称号的获得者。近亲繁衍的结果大家有目共睹)。
撰写艺术评论似乎应该是那些摄影教授、评论家的工作。但除少数外,他们大多没有大量创作实践和科学研究的背景,因此那些言论对摄影师的参考价值非常有限。
今天,就人生的价值和意义而言,国人在名利和金钱方面所表现出的浮躁和疯狂,已经令人瞠目。
一、法律对艺术的支持
在对艺术的支持上,中国宪法、刑法的制订者和通过者的宽广胸怀和远大的目光令人肃然起敬。这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下面就为大家详细分析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清晰明了,我们中国人进行艺术创作受宪法保护。这是文明的标志,符合人类进化的自然规律,天经地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
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
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一样的清晰明了。这些条文已经告诉大家,是否违反该法律条款的关键和根本在于作品否是具有艺术价值。这同我们现代人类文明社会所倡导的人文主义——民主科学的发展主线完全一致!这个条款保障了我们中国人可以在人体艺术上进行创作和研究。
这是文明和科学理性的一个胜利。
二、人体摄影艺术创作之路
艺术是普适的和无国界的,就其原理来说确实如此。艺术天赋是我们的祖先在长期进化的过程中,对外界引起愉悦感受的事物的记忆,并最终以基因的形式遗传下来。所以一个没有经过任何训练的人却有着深刻的艺术洞察力,你不要对此感到丝毫的奇怪。事实上他可以在任何领域表现出这种天赋。现代艺术教育的目的就是借助科学的手段和力量,有针对性的开启受教育者的艺术天赋。科学的方法是很关键的。祖先的“因材施教”这个词总结的真好。实际上人类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观察到了这些不同,只是那时没有现在这么多观测手段罢了。
比如一位观者对他(她)所观看的艺术作品的反应,现在已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