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摄影理论 佳作欣赏 新闻中心 创作导航 摄影器材 摄 影 师 影赛影展 艺术人像 图片博客 烽火台

摄影理论

*宁舟浩——干部、单位和机关
*中国摄影发展方向的思 
*『Point of View』我为什么要成为
*Lise Sarfati,“告别青春期的女
*把味蕾留在青岩古镇
*麻尾纪行——小七孔
*尝试一下偏离中心的拍摄效果
*高反差人像怎样用光
更多

佳作欣赏

*血的教训
*Saving Memories 挽救回忆
*Memorial
*墨韵
*古镇印象
*Pysse Holmberg创意摄影欣赏
*Erich 化腐朽为神奇
*Matteo Linguiti广告摄影作品
更多

新闻中心

*改革开放30年司法变迁:从严打到收
*山西矿难封口费揭露者称领钱者至
*季羡林曾求助温总理换秘书 原秘书
*广州荔湾发生严重地面塌陷(组图)
*吴邦国会见阿尔及利亚总统布特弗
*广州瓶装液化气价格跌破90元
*台北陈江会谈敲定两岸大三通 港台
*近1米长巨型马蜂窝(图)
更多

创作导航

*花样春日 京城赏花全攻略
*自驾北戴河鸽子窝看日出
*走不寻常路看不寻常景
*爱马士们的秋日骑行
*秋季唱响金色狂想曲
*万圣节旅游指南:摩纳哥 距离也是
*万圣节旅游指南:远游三日 迷你五
*泰国甲米 天堂小岛拥吻蓝色
更多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正文

改革开放30年司法变迁:从严打到收归死刑复核权
2008-11-5 10:26:24  京华时报

  被从重从快判刑的人,在全国各地屡见不鲜。现年80岁高龄的法学家陈光中举了一个发生在河南的例子:一对青年男女恋爱,遭到女方家长反对。两人没有退却,反而离家同居。女方家长在找到他们后,将女青年领回家,并报案说男青年强奸了自己的女儿。“这名男青年因流氓罪被判处了死刑”。

  流氓罪,在当时属于“口袋罪”。陈光中解释说,严打中被逮捕的人,很多行为并不符合刑法中规定的罪名,于是就往最接近的罪名靠。如此一来,众多“口袋罪”便“脱颖而出”。

  在街上撒尿叫流氓罪、男男女女的朋友一起跳舞叫流氓罪、年轻人在公园谈恋爱被逮住也叫流氓罪……

  “法治精神实质是公平和正义,严厉的刑罚并不一定收到预想效果。”陈光中认为,严打其实有杀一儆百的意思,然而实际上,是否能儆百不得而知。即使能够儆百,那么杀的这个“一”是否真正该杀?他是否罪大恶极到生命权就该得到剥夺?

  当时,办案效率之快令人生疑,代价是不讲诉讼程序,不讲诉讼职能。本来只有中级法院才能判处死刑,但是不少死刑是由基层法院判的。

  严打的变迁

  1983年的严打站住了脚步,并持续了3年半。

  作为一种打击犯罪的行动,严打经历了三次变迁,除了1983年,还有1996年和2000年的严打。

  1996 年,改革开放方兴未艾,城市日新月异,人民生活极大改善,当时的口头禅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策动叛变罪、反革命破坏罪等犯罪几近绝迹,经济类型犯罪日益增多、黑社会性质犯罪开始抬头。此时的严打重点是打击“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和流氓恶势力,侦破抢劫金融财会部门和洗劫车辆等重大流窜犯罪案件,打击贩毒贩枪、拐卖妇女儿童、卖淫嫖娼、制黄贩黄、赌博及数额巨大的多发性盗窃案件”。

  律师夏霖自重庆来北京从业4年后,明显感觉手头经济类型案件越来越多。他说,人们在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时,已经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期待律师帮自己寻求公平与正义。

  2000 年,改革开放如火如荼,黑社会性质犯罪日益猖獗。当年的报道说,中国法院系统审判的黑社会性质案件是1996年的6倍。12月,中央又一次发动了声势浩大的“打黑除恶”严打运动。此次严打的重点对象是“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

  当时,“依法治国”已经纳入正轨。陈光中最早带出的博士,已经成为中国法学界的顶梁柱。他说,很高兴看到诉讼法学的研究越来越深入,期待中国的诉讼程序尽快与国际接轨。

  “ 虽然都叫严打,可是能明显看出,这三次严打的程度在逐步降低。”刘仁文说,1983年的严打,力度最大,不仅公检法系统参与,公判大会这样的事情,也需要老百姓的参与;1996年的严打,只是由公检法系统参与,不再需要其他部门参与;2000年的严打,力度远远小于前两次。

  此时,专家们开始审视严打。2005年,刘仁文在论文《近两年的社会治安与“严打”整治》中明确指出,“要妥善处理严打与依法治国的关系”,“要正确处理严打与保障人权的关系”。

  更何况在加入WTO后,中国已经签署了两份联合国人权公约——《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后一个公约中,有相当一部分内容是关于刑事诉讼的,对于死刑复核、逮捕、拘禁的原则和内容作了详细规定。

  死刑复核的尴尬

  法律界人士认为,严打阻碍了国内司法的本身程序,损害了法治的公正精神。死刑复核权的尴尬地位就是严打时期形成的。

  1979年出台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都规定,死刑复核权归属于最高院。完整的程序是,中级法院一审死刑,高级法院二审死刑,最高院进行复核。

  严打开始后,根据修改后的人民法院组织法,最高院将死刑复核权下放至各省级高院。这个权力的下放,意味着死刑的二审法院与复核法院合二为一。判处死刑的是中级法院,二审便是高院,当时,复核也在高院进行。那么同一法院的审委会,怎么会在短时间内就一个死刑案件,作出截然不同的两种判决呢?如此一来,死刑复核作为一种监督程序,其意义受到质疑。

本新闻共4页,当前在第2页  1  2  3  4  


|首页|摄影师|佳作欣赏|新闻中心|艺术人像|关于摄影|专题论坛|摄影随笔|影赛影展|网络影展|

建议显示模式调整成1024x768真彩色,字体大小中。建议使用IE4.0以上版本浏览。

《中国摄影在线》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摘编,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