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辩护律师请求重做精神鉴定被当庭驳回 2008-10-14 10:24:40 中国网
争论二:重做精神鉴定被当场驳回
在昨日的审理过程中,是否为杨佳重新做精神鉴定成为案件的焦点。检方和杨佳的辩护律师进行了长达一个小时的辩论。
翟建律师称,杨佳在2007年10月和民警发生冲突后,时隔半年多报复和他并没有关系的民警让人不能理解。
今年7月5日,上海市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的4名专家赶到看守所对杨佳进行鉴定,认定杨佳没有精神疾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一审法院采信了上海市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为杨佳做的精神病鉴定报告,以此鉴定结论为依据,认定杨佳无精神病且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在二审理中,翟建认为杨佳很可能有人格障碍方面的精神疾病。
杨佳在法庭称,上海市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的4名专家仅和他会见了两个小时,鉴定的方法为双方谈话。另一名辩护律师吉剑青则对该司法鉴定中心的资格进行了激辩。另外,吉剑青辩称,该司法鉴定中心2小时的会见得出的结果太仓促草率。
但检方认为,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是司法部下属的一个事业单位,司法鉴定中心具备鉴定资格。
在法庭调查中,法院当场驳回了杨佳辩护律师提出的重新鉴定的请求。(来源:长江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