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决定影像 2009-11-6 15:18:09
何谓“看不见”?
“看不见”有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难得一见。第二个层次是视而不见。第三个层次是通过拍摄,将可以看见的东西变成想看见的东西。第四个层次就是通过看得见的形象去表现那些看不见的情思、心绪、意念等。
无论是把看见的变成想看见的,还是用看见的引发看不见的,实质上都是一个表现的问题。艺术创造就是用直观的形式来表现人的内心的情感、心绪、意念。
从看不见的故宫说起(上)
张:很多人都知道您的画册——《看不见的故宫》,我有些问题想问,可以吗?
李:有关这个题目,我是这么想的:随着你不停地移步在那一幅幅看得见的深宫景致里,你可以倾听,可以触摸,可以幻想,可以用心来体味那些看不见的故宫往事,那些看不见的红墙内外的刀光剑影,那些看不见的盘桓于宫殿之中的怨鬼幽灵等。也就是说,我拍摄的这些有关故宫的照片,不想停留在对故宫雄伟壮丽,气象万千的景观的再现和介绍说明上,而是想通过这些实实在在的影像去表现我在故宫中体味到,感触到,想象到的东西,而这些东西是眼睛看不到的,因此我大胆地将画册命名《看不见的故宫》。
张:我觉得这个名字很好,能引导观众的视线不停留在影像的表面,而是去揣摩作者隐藏在光影色形后面的那些难以琢磨又耐人寻味的复杂心声。我想了解一下您拍摄这些照片时的具体思路。
李:这是很难回答的问题。因为艺术创作是极其复杂的思维活动,是很难用语言表述清楚的,既然你想了解,我就试着说。你最想知道什么?
张:当然最想知道如何拍摄看不见的东西。首先我想了解您所谓的“看不见”到底指什么?
李:所谓“看不见”,我觉得可以分为4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难得一见。由于条件所限,有很多事物一般人是看不见的,比如火山口里的植物,尼斯湖中的水怪(如果的确存在),海底的沉船等。这些对于一般人难得一见的事物,如果你有条件看见了,并拍摄了下来,而且拍摄得很好,就可能引起轰动,成为佳作。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艺术上的成功。因为你只是运气好而已,并无创造性可言。第二个层次是视而不见。由于审美能力、文化素养,或者因为太熟悉了,麻木了,人们会对很多事物视而不见,明明就在眼前,却并不引起他的注意,因此也不会去拍摄。第三个层次是通过拍摄,将可以看见的东西变成想看见的东西。所谓想看见的是指更符合主观的、理想的、完美的影像。第四个层次是艺术创作最根本的目的。就是通过看得见的形象去表现那些看不见的情思、心绪、意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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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照您的说法,我基本上属于在第一层次上努力的人。我总想去那些人迹罕至的地方,去拍摄那些新奇的景物。听了您刚才的表述,我回想自己去故宫的经过,觉得自己的确对故宫中很多具有美感的景物视而不见。比如西长街那面红墙和红墙下的宫灯(图1),我不止一次路过就没有觉得有什么可照,可是经您一照,不仅我,还有许多观众都非常喜欢。您能就这张照片,具体谈谈怎样才能克服视而不见。
李:这张照片是被逼出来的。在2004年,故宫曾主办了一次紫禁城国际邀请摄影展。我有幸受邀。当时规定三天的时间必须拍摄完20个胶卷。到了最后一天。我还有一部分胶卷没有拍完,我有些着急,在故宫中乱跑一气,也没有发现可拍的景物,因为我对故宫太熟悉了。后来我索性不跑了,就待在我最熟悉的西长街,面对红色的宫墙,静下心来仔细观察,非要从熟悉的事物中找到被自己忽视掉的镜头。由于自己选择了限制,集中注意力去反复观察局部景物,果然就发现了其中包含的丰富的审美形式元素,结果就拍摄到这个长期因视而不见差点被忽略掉的镜头。从类似的经历中我逐渐悟出了道理:要克服视而不见,除了提高文化修养、审美修养之外,还要警惕对熟悉景物的盲目,越是熟知的事物,越要以陌生的眼光去打量它,死死盯着,拼命审视,往往会出现惊喜的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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