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摄影理论 佳作欣赏 新闻中心 创作导航 摄 影 师 网络展览 影赛影展 艺术人像 图片博客 烽火台

摄影理论

*摄影师姜平:解读风光摄影(二)
*人世几回伤往事 山形依旧枕寒流
*摄影师姜平:解读风光摄影(一)
*朴素是真
*职业乎? 道德乎?(专题之六)柳
*平民生活的广东影像 
*地球探索者 曼富图+国家地理牌摄
*缥缈女人风 本·阿里蒙太奇人体摄
更多

佳作欣赏
*别出心裁的广告创意1
*中国最感人的照片精粹10
*中国最感人的照片精粹9
*中国最感人的照片精粹8
*中国最感人的照片精粹7
*摄影欣赏野兽之美 人类和谐珍贵的
*原子的达利  美国哈里斯曼
*漂浮的树  美国杰里·尤斯曼
更多
新闻中心
*国内首例“命题作画”著作权诉讼
*坝上冬季摄影攻略
*松北与环境友好影展148幅作品展辉
*弘扬民间艺术 突出侨乡特色
* 洪磊摄影作品展 
*(清远日报社)本报社长潘伟作客
*首届烟台双胞胎大赛落幕 双胞胎摄
*南海网手机摄影大赛周冠军获丰厚
更多
创作导航
*暖秋尽染胡杨金色,美景留长游客
*六类人不适合去西藏旅行
*五彩斑斓,最美的十大赏秋地 
*青岛:红瓦绿树,海天山城
*去西藏摄影指南之完全攻略
*摄影作品的命名不容忽视 
*带着DV去旅行--假期旅游摄录不完
*雪山金猴
更多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资讯>正文

国内首例“命题作画”著作权诉讼结案
2006-12-26 16:36:40 王亦君 中国青年报

法院终审认定“构图相似”不构成侵权

位于重庆的三峡博物馆落成开放已经1年多了,在它建设中出现的一起画家认为其竞标作品被竞争对手剽窃的著作权纠纷日前有了结果。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

    “命题作画”引出美术作品著作权纠纷

    60多年前,侵华日军对抗战时期的国民政府陪都重庆进行了震惊世界的大轰炸。为了铭记这段惨痛的历史,有关部门决定在重庆兴建三峡博物馆。2003年9月,三峡博物馆“重庆大轰炸半景画馆”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招标采取两轮招标和捆绑式招标方式进行。捆绑式招标即参选画家要与装饰公司合作竞标。第一阶段评选出的前三名进入第二阶段,招标文件中还特别标明,在同一轮竞标中获胜的作品可以借鉴其他投标人设计成果的优点。

    为此,重庆市美术公司与油画家高小华签订了协议,约定由重庆市美术公司为竞标单位,高小华亲自执笔完成竞标画稿,如竞标成功,双方保持合作伙伴关系,相应的著作权归高小华。随后,高小华与美术工作者雷著华联手共同进行创作。

    2003年12月,包括重庆市美术公司、与重庆陈可之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合作的湖北鼎元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内的5家公司参加了竞标。此次招标第一阶段评选出的前三名方可进入第二阶段,高小华与雷著华的作品获第一名,湖北鼎元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作品未能入选。第二阶段,高小华与雷著华发现重庆陈可之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又与在第一轮竞标中进入前三名的沈阳鲁迅美术学院工程公司合作,而其第二轮竞标作品系抄袭他二人第一轮竞标作品而成。

    2004年2月24日后,多家媒体登载了重庆陈可之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第二轮竞标作品并对其创意及经过进行了报道。高小华和雷著华于是以重庆陈可之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抄袭其作品并用在媒体发表侵犯其著作权为由,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构图相似”是否构成侵权

    2004年9月22日,重庆市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高小华认为,陈可之的作品与自己作品的两江环抱、大江东去、呈金字塔形的构造相同,构成了对自己著作权的侵犯。

    陈可之辩称,参加首轮竞标前,自己就已经基本完成两幅作品,但因对招标文件中“入选首轮竞标的作品可以相互借鉴”有异议,为避免自己的作品被人剽窃,才在第二轮投标中选用了与首轮竞标画稿完全不同的作品,而且自己作品无论是整体还是局部,都与原告作品不同。

    重庆市一中院认为,衡量侵权行为的一条基本原则是看被诉的侵权作品中是否以非独创的方式包含了著作权人原作品中的独创性成果。高小华对第一轮竞标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陈可之第二轮竞标作品在取景角度和部分绘画素材以及图形结构方面与高小华第一轮竞标作品存在相似之处,但“重庆大轰炸”半景画是命题征集,投标者均须在对重庆被日军飞机历时5年半的轰炸这一历史事件和结合现实的重庆市渝中半岛的地形地貌特征进行创作,二者所选取的刻画对象绝大部分相同是创作上允许和客观上必需的,我国《著作权法》并不保护这些内容。

    法院同时认为,陈可之有借鉴高小华作品创意的行为,但招标方案规定,竞标作品在第二阶段可以相互借鉴,包括借鉴第一轮竞标作品,陈可之的这种借鉴行为被双方认可的招标方案所认同,也符合我国《著作权法》之规定。此外,原被告两幅作品整体图形结构不尽一致和局部造型不同,在具体表达形式上有明显区别,表明陈可之作品具有自身独创性,因此判定高小华指控陈可之剽窃不能成立。随后,高小华向重庆高院提出上诉。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首页|摄影师|佳作欣赏|新闻中心|艺术人像|关于摄影|专题论坛|摄影随笔|影赛影展|网络影展|

建议显示模式调整成1024x768真彩色,字体大小中。建议使用IE4.0以上版本浏览。

《中国摄影在线》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摘编,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