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委:暂缓实施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内容 2009-12-17 15:01:12 陈仕川 中国摄影在线 签约摄影师专稿


12月17日,重庆市永川区一电动车店,业主兴奋地向顾客推荐电动车。随着国标委暂缓实施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内容的公布消息后,永川各家销售电动车的业主异常高兴。
2009年12月16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出《关于电动摩托车相关标准实施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同时,国家标准委责成相关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要在充分听取相关方意见的基础上,加快修订《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以便使该标准既能够符合产品在安全、环保和节能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又能够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留有空间,更能够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安全与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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