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子江:我们会把困难充分告知开发者,让其有充分准备。现在开始,因历史原因已开发的,也会纳入管理轨道。他们也要重新递申请,审批,缴纳海岛使用金。当时开发成本是很低的。
“烂尾岛”开发者不排除中途退出的。一般说,不申请就意味退出。历史问题的解决,国家还未出台细则。但有一条解决利益相关方协议的意见,新的业主要处理这些问题。
历史问题待解决
新京报:有基层海洋部门反映,海岛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待开发走入正轨后,应如何面对这个问题?
顾子江:监管最大难处在于当初海洋部门执法,无法可依。《海岛保护法》让很多问题解决了。以前海岛林业部门、国土部门都能管。现在应该都归海洋部门来监管了,明确了执法主体。
新京报:虽然是无人岛,但存在林权证、国土证等。这也为管理带来了困难。
顾子江:对,这属于历史问题。全国人大立法调研时,我们也提到过这个问题,相信会逐步解决。现在我们正在做这方面的调查,有历史问题的分门别类,逐渐解决。
新京报:调查发现,有些海岛被开发后,变成了私人庄园性质。专家认为这实际是变相圈地的行为。
顾子江:原则上这样的情况是不允许的。但开发的形式多种多样,具体问题还要具体分析。如果有投诉或举报,我们会调查。
新京报:浙江很早就探索无人岛开发,你觉得有没有可供借鉴的经验?
顾子江:我个人认为,在高度关注的时候,开发者要冷静思考,充分考虑开发难度和风险。另外必须规划先行,不能无序无度开发。无居民海岛还是强调保护为主,不可能大量开发利用。即使开发利用,也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
□本报记者 陈宁一 浙江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