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拍驾照相片惹争议
 交警此举遭30多家照相馆联名投诉,消委会认为这种做法涉嫌变相违规
南方都市报记者 李天天   2003-08-27

   本报近日陆续接到珠海市民的反映,称从本月6日开始,珠海市交警支队指定机动车和驾驶员必须到指定照相馆照相,其他照相馆拍摄的相片一律不能办证,而指定拍摄点所收取的费用比其他照相馆贵很多。本报记者经多方调查发现,受交警部门的委托,珠海市嘉诚实业有限公司目前在代理此项业务。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指定照相馆是因为保密的需要。有律师认为,交警支队的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及涉嫌变相违规操作。

  市民投诉
  30多家照相馆联名投诉定点拍摄
  近日,本报接到了珠海30多家照相馆老板联合签名的传真材料,反映交警部门涉嫌垄断。传真上写着,从本月6日开始,“为建立驾驶员计算机图像信息库之需”,珠海市交警部门指定照相馆为机动车和驾驶员拍照,规定其他照相馆拍摄的相片一律不能办证。这30多家照相馆的老板质疑说,其实,这类相片在普通照相馆也可以拍摄出来,并不一定非要在数码照相馆才可以。任何一张照片只要经过扫描仪都可以立即输入计算机,传输到任何一个指定的地点。他们指出,目前的身份证也是通过普通相片扫描输入电脑再打印出来的。涉及到个人资料保密的身份证、护照也同样如此。他们认为交警部门的做法涉嫌垄断。
  8月21日,市民刘先生也来到本报反映了类似情况,刘先生告诉记者,这家照相馆设在交警支队旁边,离珠海市中心有一定距离。很多需要办证的市民其实家附近就有照相馆。但为了办证,不得不舍近求远来这家照相馆照相,为很多市民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而且,他也认为这家照相馆收费过高,数码相片15元/人,机动车30元/台。他认为,这家照相馆拍摄的数码相片根本不需要冲洗出来,只是在电脑上把拍好的相片通过网络传给交警部门,成本非常低。

  记者调查
  指定拍摄点专拍机动车和驾驶员

  8月22日,记者致电珠海市交警支队询问,现在办证是不是必须到指定照相馆去拍照?该支队一位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8月6日开始,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相片都必须在交警部门指定的照相馆拍摄,否则无效。目前,在整个珠海市有两个指定拍摄点,其中一个在交警支队旁边,另外一个在西区。
  之后,记者来到了设在珠海市交警支队旁边的指定照相馆。这家照相馆没有名称,只是门上写着该照相馆是机动车、驾驶员拍数码相片处的提示。记者在里面看到很多人在排队等候照相。经过了解,该照相馆只为机动车、驾驶员拍摄相片,不从事其他摄影业务。
  记者在现场咨询了一位市民。这位市民表示,对交警指定照相地点的做法感到困惑。
  记者随后咨询珠海市区一家数码冲印店的工作人员周先生,周先生说,数码相机照相成本很低,折旧费也不高,即使要冲洗相片,目前一张一寸照片成本仅需6分钱。可以说,包括折旧费,一张相片的总成本不超过一毛钱。“在我的店里照相,15元钱我们可以为顾客提供8张相片。”周先生说。
  记者还咨询了斗门井岸高山影社,该店老板告诉记者,15元钱可以洗4张相片出来,如果人多,还可以更优惠。

  指定照相馆
  受交警委托照相建立图片信息库

  记者随后采访了该照相馆的有关负责人陈先生,陈先生告诉记者,他是珠海市经济特区嘉诚实业有限公司的员工,嘉诚实业有限公司长期以来和交警部门有业务合作,这次也是受了交警部门的委托,才开设此项业务的。
  至于交警部门为什么要指定照相馆为机动车和驾驶员照相,陈先生说,据他了解,交警部门要建立机动车和驾驶员的计算机图像信息库,由于机动车和驾驶员的计算机图片信息库涉及到很多的个人秘密,一般人是不能随便进入信息库的。这就要求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图片由专门的网络传输,不能通过普通的网络传输。出于这个考虑,珠海市交警部门才决定把为机动车和驾驶员拍照的业务委托嘉诚有限公司来进行。受珠海市交警部门的委托,嘉诚有限公司投入巨资,开通了专用光缆。
  对于有顾客反映拍摄相片比其他地方贵这个问题。陈先生说,机动车拍摄数码相片30元/台、驾驶员拍数码相片15元/人的价格是经过物价部门批准的。陈先生说,其实嘉诚公司并不是单纯为驾驶员照相。按照委托书,嘉诚公司要为交警部门建立机动车和驾驶员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提供图像信息的采集、处理、实时传输、打印、保存等服务,须投入大量的资金购置设备和器材、租用场地和有线光纤等。况且,对已经拍摄了数码相片的机动车、驾驶员,下次在此办理证件时,机动车仅收取15元/台,驾驶员8元/人。

  交警支队
  指定照相馆完全出于对车主负责

  记者随后和珠海市交警支队秘书科取得联系,据秘书科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为什么要指定照相馆照相呢?这其中涉及到方方面面的东西。他说,新的驾驶员个人资料都要用数码相片,这就要求只有开设了数码业务的照相馆才能为驾驶员照相。在拍好相片后,由指定照相馆通过专门网络把相片传给交警支队。驾驶员的很多个人资料必须同时存进去,而交警支队在管理驾驶员的个人材料时必须为其保密。也就是说,专门的网络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登陆的。这条规定限制了很多照相馆从事这项业务,也不是交警支队随便指定一家照相馆就可以搞定的。
  “这其中涉及到一整套规范的程序。”这个工作人员说,“交警支队指定照相馆的做法,完全出于对车主负责。”
  记者指出,身份证也涉及到个人资料保密,但为何不用指定照相馆呢?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她就不清楚了,详细情况应该技术部门更了解。这个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交警支队近段时间也接到了很多市民反映的类似情况。目前,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准备通过媒体向广大市民解释清楚。

  律师
  理由牵强交警部门涉嫌滥用权力

  针对珠海市交警部门的这一做法,广东省诚迅达律师事务所的范律师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范律师认为,珠海市交警部门以驾驶员资料保密为由而指定照相馆的说法有些牵强。他认为,珠海市交警部门指定驾驶证相片的做法确实已经涉嫌滥用行政权力。范律师还指出,如果交警部门滥用行政权力的情况属实,那么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上述法律条款,“或者限制商品在地区之间正常流通的,由上级机关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同级或者上级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或者滥收费用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消委会
  指定照相馆有变相违规操作嫌疑

  珠海市消费者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吴汶泽指出,现行的行政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行政部门可不可以限制市民去哪一家照相馆照相,但他认为,交警部门要求市民去指定照相馆照相。确实有变相违规操作的嫌疑。
  吴汶泽说,行政服务是政府部门为公众提供的政府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在提供行政服务的过程中行政主管部门要从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角度来考虑、来管理。而不是用行政手段来指定市民去哪一家照相馆照相。只要市民提供的相片能达到办理驾驶证的要求,交警部门就应该为其办理证件,限制市民的选择权是不对的。吴汶泽建议说,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要滥用行政手段,应该从服务市民、方便市民的角度出发,为市民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


交警部门贴出的有关定点拍摄驾驶证照片的公告。 李天天 摄

交警部门指定的照相馆内,站着很多等待拍照的市民。 李天天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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