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镇政府选用照片成被告
合肥晚报2005年02月26日讯昨天下午,在合肥中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原告为合肥市老年摄影协会会员杜崇金,他状告肥西县三河镇人民政府和镇镇委,称自己的一张摄影作品被收入由被告主编的《今日三河》画册里而自己毫不知情,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索赔两万元并要求其道歉。
从庭审中,记者获悉:原来在2001年8月,杜崇金到三河镇拍摄,当地镇政府给予了热情接待,并安排了向导的船姑,让老摄影家到镇上拍摄。杜崇金拍了一张名为《一身两职》的照片,照片拍的是既摇船又当向导的船姑。后该作品在《江淮时报》上发表。为表感谢,杜崇金把该幅照片寄给当时的镇领导。当时三河为促旅游开办了一次摄影大赛,杜老的此幅照片被收入2001年三河当地宣传旅游的一本画册里,画册注明了作者姓名,并付了杜老的稿费。但在2003年6月,杜崇金在一个朋友那里发现了《今日三河》画册,这本画册是三河镇2003年新编的,画册里收录了杜老《一身两职》的摄影照片,并改名为《三河船姑既能摇橹又能导游》,没有署作者名,杜崇金自己也不知情。
据原告昨日在庭上称:自己在发现被侵权后,找三河镇政府交涉未果。《今日三河》画册上有宣传三河旅游及25家商家广告,显然是以获取利益为目的的。
对此,被告辩称当年原告是为了感谢镇政府的热情招待,故赠予了这幅照片,当时原告并没说明不给另作使用。而且《今日三河》没有发行刊号,是内部发行的资料,目的是为了保存好图片资料,供学习、欣赏之用,未有赢利活动,故而没有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而且这幅照片是在三河镇政府安排下,杜才能按他自己计划进行,所以这幅照片里也有镇政府的劳动付出。至于为什么2001年的画册给付杜老稿酬而2003年的没有,是因为负责具体工作的工作人员工作有变,后来的工作人员不清楚这幅照片的作者是谁,以为都是镇上的工作人员自己所拍,故没署名。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石莉)
(来源:合肥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