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摄影作品怎能成他人“嫁衣” 2007-8-25 22:51:28
来源:芜湖报业集团 编者按 知识产权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和推进器。2002年,市中级法院民三庭获权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目前,我市知识产权案件数量虽然不多,但呈逐年上升趋势。2002年,仅有一起知识产权案件被受理,而今年上半年,该院已受理了15起知识产权案件,案件类型也不断扩展。除了“著作权侵权”“商标侵权”等传统类型外,“不正当竞争”“泄露商业秘密”等新类型案件也不断出现。为提高市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日记者走访了市中院民三庭,将我市近年来主要受理的六大类型知识产权案例作一扫描。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按照法律享有的对自己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的专有权。近年来,江城著作权侵权案件屡见不鲜。自己的劳动成果怎能被他人作“嫁衣”?原创作者只有用法律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在得知自己的著作权被侵犯后,王兵和李力(均为化名)就明智地举起了法律的武器。 去年上半年,王兵和李力发现安徽某旅游有限公司为做宣传,在其印制的宣传单上,使用了两人合作创作的4幅摄影作品,并在其旅游网站上发布了王兵和李力两人合作创作的13幅摄影作品,同时将两人合作创作的11幅摄影作品向同行网提供,并发布在该网站网页上。上述摄影作品的发表、使用,均未征得王兵和李力的同意,也未给两人署名,且未支付相应稿酬。因此,王兵和李力经交涉未果,便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对两原告摄影作品著作权的侵犯,并要求被告在相关媒体赔礼道歉。 该案经市中院主持调解,双方协商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表示立即将宣传单销毁并在相关网站上将原告摄影作品删除;被告同意在协议生效后一周内,在相关媒体向原告赔礼道歉等。记者 吕毅 杨友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