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中国沈阳世界报道摄影节(TOPS)商业赞助方案 2008-4-20 21:42:16 中国摄影在线
◆ 影像制品:活动的电视、视频报道,及整个摄影节的DVD纪录短片。 ⑨唯一广告赞助商可在整个活动期间开展产品、形象推广活动(费用由赞助商自行承担)。 ⑩唯一广告赞助商可在TOPS期间印制并发放各类设计风格和内容与TOPS活动内容相符的商业客户的宣传品、产品、赠品(设计、印刷、制作、发放费用由赞助商自行承担)。 唯一广告赞助商可在TOPS期间发放带有自身LOGO的礼品、赠品、宣传册,可在TOPS场地内进行为自身宣传所进行的非商业性演出、表演和文娱活动。 组委会为唯一广告赞助商专门制作500册带有官方合作伙伴标志的TOPS作品精选纪念画册。 唯一广告赞助商企业的领导及其一名亲属或副手在TOPS期间享有VIP贵宾待遇(特殊证件、出席各类活动的礼仪、交通、接待方面)。 TOPS组委会向唯一广告赞助商提供一定数量的招待票。
●2008中国沈阳世界报道摄影节(TOPS)指定产品及服务赞助回报方案 2008中国沈阳世界报道摄影节(以下简称TOPS)是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辽宁省人民政府与沈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中国高端国际摄影盛会,每年举办一届,2008年是首次举办。指定产品及服务赞助商指与中国沈阳世界报道摄影节合作、资源共享的优质企业。作为指定产品及服务赞助商,主办方将给予赞助商最大回报和特有权益。 1、赞助金额:现金赞助和实物赞助 2、指定产品及服务赞助商说明 ◆ 名额:不限。 ◆ 企业资质: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优质的产品保证、良好企业信誉和社会声誉,关注中国影像文化发展的国内和国际产品生产企业(目标行业:汽车、摄影器材、通信设备、计算机及相关设备、饮料、医药、银行、保险、服装、文化用品、印刷等) 3、指定产品及赞助商权益 ①指定产品及服务赞助商有使用“2008中国沈阳世界报道摄影节(TOPS)”品牌进行自身商业推广和社会宣传的权利。 ②组委会授权指定产品及服务赞助商以TOPS为平台进行商业及形象的宣传,并可进行产品及服务的销售。 4、指定产品及服务赞助商回报说明 ①组委会授予TOPS指定产品及服务赞助商荣誉: ◆“2008中国沈阳世界报道摄影节(TOPS)官方指定产品及服务赞助商”称号及证书。 ②指定产品及服务赞助商可生产带有TOPSLOGO或“纪念”、“专用”等字样的TOPS专用产品,并在TOPS期间销售。 ③在TOPS期间,所有官方活动将统一使用指定产品及服务赞助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 ④指定产品及服务赞助商可将“2008中国沈阳世界报道摄影节(TOPS)指定产品及服务赞助商”称号使用在本企业或机构的宣传、产品推广中。 ⑤指定产品及服务赞助商可将TOPS的名称、LOGO用于本企业或机构的宣传、产品推广。 ⑥TOPS官方网站的首页播发指定产品及服务赞助商广告宣传片或宣传网页。(宣传片及网页的制作由赞助商自行完成) ⑦组委会场地内给予指定产品及服务赞助商一定的广告位。(广告位以最终确定为准) ⑧指定产品及服务赞助商LOGO出现在以下地方: ◆ TOPS官方网站。 ◆ TOPS展览场地:展览的广告牌、各展区的宣传板、场地指示牌。 ◆ 各类仪式:开幕仪式、酒会、新闻发布会、颁奖仪式的背板。 ◆ 印刷品:TOPS组委会印制的请柬、门票、会刊、展览名路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