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菲迅映画摄影影楼拍艺术照 拷照片被另收10元/张 2008-5-1 10:17:25
到影楼拍艺术照,总共拍了近70张,付费选入画册是其中的22张,要拷走剩余的近50张照片,影楼却表示每张要再另收10元。27日,市民张小姐向本报投诉菲迅映画摄影影楼设消费陷阱。
据张小姐介绍,她在南昌市八一大道财富广场A座13楼的菲迅映画摄影影楼拍了一套艺术照,按照该影楼的价目表,这套艺术照的价格是680元钱。“我总共拍了有近70张,最后经过遴选,我选中了其中的22张打印并入画册(680元艺术照只能选22张)。”张小姐告诉记者,她向影楼工作人员询问是否拷走剩余照片时,影楼工作人员表示,可以拷走,但每张得付费10元钱。“拷剩余的照片还要花近500元钱,如果想入画册就要花更多的钱,影楼做法是一种消费陷阱。”
27日上午,记者就此联系了菲迅映画摄影影楼。一位姓于的化妆师表示,在拍照之前,双方已经签定了一份协议,上面已经就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最后,该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负责人目前不在,在向负责人汇报此事后一定会给客户满意答复。(童冬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