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楼有序市场的建立依靠什么? 2006-4-4 14:08:46 朱玉芳
目前的影楼市场一片混乱,固有的市场游戏规则在影楼行业里显得支离破碎、软弱无力,原因既有从业者违背市场规律,也有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不力。 影楼行业在市场形成初期出现的各种现象都可以理解,但无论哪一种不正当行为都可能是一个行业健康发展的严重障碍。 首先说说从业者的构成,一般与客人接触的影楼工作人员包括摄影师、化妆师、门市接待等。持证上岗是说了好长时间的事了,雷声大雨点小,具体来说谁来培讯和颁证?据说摄影师是劳动部门颁证,由摄影协会或国营照相馆来负责培训,国营照相馆已经是“泥菩萨过江”,而摄影协会的人干的事大都与影楼无关,志不同道如何谋?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了师资培训班,接受培训的有多少是影楼摄影师呢?好像大部分都是各级协会的领导,即使是影楼摄影师,各人有各人的风格,很难整齐划一,很难评价孰优孰劣,如果所有影楼拍摄出来的照片都是一个调子,这还叫艺术吗?干脆把影楼改为加工厂更为贴切。影楼摄影师的实际水平参差不齐,靠几天的培训就能“立竿见影”?即使拿到了上岗证,还不知里面有多少水分!并且上岗证有着鲜明的论资排辈的色彩,没有恁多的工作年限就拿不到恁样级别的证,具有大学文凭的摄影师由人事部门评定职称,是不是也要接受劳动部门的培训?考证还要交一笔不菲的费用,很容易被人认为是在打着幌子搞创收,门市接待呢?化妆师呢?门市接待也是服务员,影楼有自己的行业特征,靠酒店服务员的规则培训出来的服务小姐能适应影楼的工作吗?影楼化妆师能像美容店那样来培训吗?影楼持证上岗不像医院等单位对人员构成有着严格的要求,连职能部门都尚不知道如何进行持证上岗前的培训就盲目要求持证上岗,到头来,持证上岗肯定又是一个典型的“形式主义”。 摄影师、化妆师跳槽现象越来越严重,今天在北京干着,说不定明天一早就在上海的某家影楼出现了,一个影楼的出片质量与摄影师、化妆师息息相关,会随着“师”们的来来往往而潮起潮落,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很难形成一个店自己的风格。有关劳动的法律法规对用人做了这样那样的规定,媒体发表评论要求经营者正确对待人才的流动,而“师们”也把自己当宝贝,一切向“钱”看,竞业精神越来越差,集体观念、团体意识越来越淡漠。台湾影楼称“劳动合同”是“卖身契”,可对天不怕地不怕越来越浮躁的“师”们来说,无疑是一纸空文。“师们”从一家跳到另一家带走的不仅仅是经验,还可能包括原主家的一些致命的“商业秘密”。似乎社会也在鼓励人跳槽。这样的用人制度和用人环境同样不利于影楼业的健康发展。作为一个“职业”(不是专业,也与职业杀手的职业无关)摄影师,离开原单位之后就应该抛却以往的恩恩怨怨,不要再藕断丝连、拖泥带水,如某小影楼的广告就是来自上海×××影楼的摄影师,何必呢?侵权不侵权?你看又有官司打起来了,北京“巴黎婚纱”状告“米兰春天”,全是摄影师惹的祸。 再来看看商家与消费者的关系,在到处流行这病那病的今天,影楼作为公共场所,它的卫生状况被卫生防疫部门给忽视了,拍照用的服装、道具及化妆工具都应该及时消毒,而绝大多数的影楼做得并不好,曾经看到因为拍照而感染皮肤病的报道,如果因为影楼而传染疾病,谁还敢到影楼去拍照?作为卫生检疫和防疫部门是否检查过影楼行业的卫生状况?小一点的影楼对客人所拍套系包含的物品往往靠双方的口头协议,从拍照到取件需要一个不太短的周期,到最后因为送这不送那往往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影楼为什么不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作一份拍照协议呢?按时按质按量向客人交付物品,也可以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引起纠纷最多的恐怕是关于“肖像权和著作权”吧!一方为保证拍摄质量多拍,一方以自己拥有肖像权要求无偿拥有多拍的照片。一方说我是摄影师,我拥有著作权而不奉送底片,一方说我出钱拍照凭什么不给我底片?为此我查遍《法律之星:中国法律法规大全》也没找到一个答案,请教有关法律专家,答案也不尽相同。正像摄影界有关人士呼吁的那样:着急,摄影者拍人如履薄冰;上火,肖像权立法急待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