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隐喻”:“汉语”之“药”——读藏策《超隐喻与话语流变》(转载) 2008-4-8 11:00:33 董迎春
[4]P281-282话语的“终极关怀”是学者自身独特与责任感的“意识形态”,是不得不表达的良心与责任,具有对抗、消解、颠覆、建构的编码功能,其表现为某种清醒与独立的“思想高度”。正如藏策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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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隐喻”是我自创的一个词,它虽然看似修辞学术语,如,它是隐喻中的一种,但它所涉及的却远不止修辞学,而更多的倒是一种意识形态(并非传统意义上所说的意识形态,拙作《摄影·批评·文化研究》中有详细说明)理论研究。我曾说过,“超隐喻”批判背后是意识形态的编码,说的就是意识形态的这种关系。如果从“俗套理论”的角度看,“超隐喻”其实它是一种“俗套”,不过却是一种特殊的“套话”。[1]P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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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俗套”与“套话”构成了“超隐喻”,本身消解了话语本身的表层意义,指向了意识形态性的反思与批判。一种基于中国当下文化现状与责任认同的文化忧思后的清醒反思与建构。所以,话语的终极关怀,是它们之间“相互指认”,也是“差异性”思考。这是话语分析最高的精神与思想指向。 ..
四、“超隐喻”:“汉语”之“药” ..
“超隐喻”作为“汉语之药”,一方面因为汉语构成语言自身具有其合法性,一方面我们又不得不注意到汉语言背后夹带的等级专制性思维,它架空了言说语言的主体,使主体不过是“超隐喻”的代言人而已,与德里达解构论指向“西方语音中心主义”一样,藏策也指向了对“超隐喻”这一汉语“在场形而上学”的批判。谈到西方文字时,德里达将其形容是“柏拉图的药”,照我的理解是,“药”具有解救功能,也可能是一付“毒药”,因为自拍拉图亚里斯多德以来,“文字”不断丢失源初含义,不断滑入“西方语音中心主义”与“在场形而上学”。
“超隐喻”思想,将西方理论融入中国语境,成为分析当下中国文化等诸多问题的一把钥匙。他在解构主义的中国化探索方面获得了有效性。著名符号学专家学者赵毅衡教授认为:“‘超隐喻’这个概念,比李奥塔的‘元叙述’或‘宏大叙述’,比德里达的‘逻格斯中心’,都清楚明白,植根于中国语言的历史,更适合中国文化,很值得好好深思展开。既然西方的拼音文字,系词,名词变格,导致西方一连串的理论症结,那么中国的‘指事会意’文字,每个字包含隐喻,就应当催生自己的理论。”[1]P3
当代比较著名理论家斯洛文尼亚的斯拉沃热·齐泽克,一直致力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拉康精神分析理论的研究,在两学科之间不断地渗透精神分析、主体性、意识形态和大众文化的话语分析,他在“从摩西十诫到人权”指出“在我们西方的传统中,这样一个创作性真实域的可仿效的案例就是犹太律法。请不要忘记,在犹太人的传统中,神圣的摩西律法是作为一种外在强加的、偶然的、创伤的经验——简言之,是一种‘制定律法’的一个不可能的/真实的物。”[5]P103“在康德的视野中,物是不可及的,是法则之外的空无,而法则—物似呈现为萨德的正面/康德的真理,这是一个荒谬的法则,它是物本身的法则。”[5] P126在拉康看来,“物在无意识体验的层面上呈现自己,表现为它已经制定法则……这是一个反复无常的法则、专断的法则、圣贤的法则、记号的法则,在这个法则之中主体不能从任何地方得到保障。”[5] P125
可见,“宗教这种意识形态”渗透到到西方世俗世界中的“人权”层面。因此,在他看来,我们“把过去还原为随后的逆向改写,这种总体还原中消失的根本不是‘确凿的事实’,而是创伤性遭遇的真实域,它在主体精神机体中的结构性角色永远所向抵抗着其象征性改写。”[5]P103“因为我们最终‘是’那个我们正在讲给我们自己听的有关我们自己的故事,所以精神僵局的解决办法在于对我们过去的叙述进行‘积极的’创造性地改写。”[5]P102藏策的“超隐喻”思想,是汉语之“药”,“一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