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是自由的尺度 2007-10-26 11:40:12
打倒四人帮时我就不说了,同样刮起一股漫画风潮,把好几个“左王”描绘得无地自容。 除此之外,漫画几乎没有,或少见。能够见到,也就是些“幽默画”,笑笑而已。 今天,漫画和卡通还混为一谈。怪不得廖老反对幽默。 史蒂曼说“漫画暴行”时,他显然是说说而已,并没有考虑得那么仔细。他说画漫画尤如吃一顿美味大餐,也是一种形容,不脱漫画家夸张的本色。我在英文世界中寻找究竟有没有人撰文批判他的“漫画暴行”论和“漫画美餐”论,同时搜罗有没有人因为他把某某画得丑陋无比而吃上官司。很遗憾,我一直没有找到。在北美乃至整个西方世界,我真的没有找到类似的批判文章和名誉性官司。这说明,一方面是漫画家们的肆无忌惮,一方面是受攻击者的沉默甚至幽默,这种情形让我震惊不已。怪不得史蒂曼后来画得没有兴趣了,原来大人物根本就不理睬他! 公众人物常常受到媒体的嘲弄,漫画家的攻击,小报的欺负,这成了大众舆论的权利,也没见其中有什么“追究”的事。受攻击的人有时会大喊“怨枉”,然后也就算了。
但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也不知依据一条什么样的规则,漫画在我们的报刊上往往是一种禁忌。视觉攻击是不能随便进行的,更遑论什么“漫画暴行”了。越是牛的人物,就越是要“形象高大”。凡是被漫画化的人,往往也是被“打倒”的人,比如刘少奇主席和四人帮们。 可见,漫画成了一种指标,用以衡量舆论环境是否自由,或自由到什么程度。 史蒂曼发表“漫画美餐”论和“漫画暴行”论时,他是不用承担任何后果的。廖老说他的画是“战斗”而不是“幽默”,却是付出了人生的重大代价之后才得出的结论。按照这种推理,我想,恐怕要等到大人物们对攻击性漫画全都不在乎时,中国的“漫画时代”才真的会到来。而只要目前的现状不改,哪怕我们有成千上万个“动漫中心”,也无助于漫画的真正繁荣。 因为,漫画是自由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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