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觉的艺术 2006-4-6 14:46:12 虞若飞
直觉是人的一种心理活动,是深层思维的一种形式,一般指人直接地认识和把握对象的活动或能力。直觉在人的心理活动中占有一定的地位,对艺术更是至关重要。法国生命哲学的代表人物柏格森认为:“美的本质是直觉,直觉创造了美,也创造了艺术。艺术的制作机制和表现的内容都是直觉的”。这种观点虽然有失偏颇,但是我们也无可否认任何艺术都离不开直觉,只是运用形式和表现程度不同而已。 在所有艺术门类中,摄影的直觉性是最显见的,摄影以纪实和瞬间为基本特征。自达盖尔发明摄影术以后,摄影即被用于艺术而形成一种全新的艺术门类,纪实性和瞬间性也被嫁接到这门艺术上来并成为区别于其他艺术的明显标记。尽管摄影艺术历经150多年的风风雨雨。发展出众多的流派,变化出A复的手法,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其基本特征非但没有改变,反而随着时间的椎移愈加突出。正因为绝无仅有的记录功能,摄影艺术才能独树一帆,与其他艺术平分秋色。摄影的纪实性和瞬间性,决定了摄影艺术基本思维的直觉性。推至极端,甚至可以说摄影是直觉的艺术。 从艺术分类说,摄影应该属于空间艺术,但摄影与其他姐妹艺术不同的是,摄影的创作过程与时间有着特殊的关系。纪实和瞬间,意味着摄影创作是一种以现在事件为直接对象的即时活动。面对被摄对象,摄影家不可能象画家那样可以任意取舍,自由挥洒,他所能做的仅是洞察和选择,至多也只能是极有限度的调整,而且这种洞察、选择和调整深受时空的限制。摄影这种与众不同的性质,构成了摄影与其他艺术创作过程的差异。在摄影艺术活动中,体悟和表现往往是同时进行的,因此,只有直截了当地去把握,才能不失时机完成创作,这样就自然要选择直觉作为主要的思维方式。摄影基本思维的直觉性,在抓拍中表现得最为显著也最为人所理解。直觉是抓拍的灵魂这已是不言而喻的共识。抓拍时,拍什么对象、如何用光、如何构图等事前都不能料想和设计,全凭摄影家的随机应变。在转眼即逝的瞬间,要把各种信息加以处理并做出完美的反应,靠简单的推理、分析、判断是无济于事的,唯有直觉才能胜任。其实,即使在风光、静物、肖像等相对静态的摄影中,直觉仍然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摄影家拍摄山水、人物、静物,沉融于现场氛围,细细体验,然后有所感、有所悟,这感悟首先是直觉的,有时到最后也只能以直觉的方式表现出来。若以艺术的角度来考察风光、静物、肖像等摄影,并非简单的记录,都是有所指、有所发的。正如日本风光摄影家白川义员所言,拍摄风光是为了实现人性的复归。人性的复归是复归“真我”。以摄影的手段与自然“对话”而求得生命的升华,这直指人心的觉悟又怎能不依赖于直觉呢!再看现代派的摄影家,大多不顾摄影的纪实性,对摄影技术作最大限度的主观运用,任意拆合,表面上脱离了摄影的特性,与直觉无多大关系,而实际上这类摄影家中非理性主义者居多,以表现人类深层意识为能事,与直觉更是密不可分。试想,如果没有直觉的反映,如何获取人类深层意识信息? 书法、美术等都非常注重境界,而以“照相”为主要手法的摄影艺术是否也追求境界?回答是肯定的。虽然门类有别,手法不同,但艺术有其共性。对任何艺术来说,境界都是生命,没有境界就没有审美情趣,没有审美价值,也就没有艺术本身。摄影当然也不能例外。不同的是书法、美术作品更多的是反映主体的精神境界,而摄影作品更多是反映客体的境界,换句话说,摄影作品境界的生成要受更多的客观限制,同时也就更强调主体对客体的即时把握。卡蒂埃·布勒松提出的“决定性瞬间”,实质就是关于摄影境界的理论。他认为只有在事件的各种因素处于圆融状态时按下快门,才能抓住决定性瞬间,摄影作品才会有最高的境界。那么如何发现、把握决定性瞬间呢?这不仅是一般的摄影技术问题,而且是高深的思维枝术问题。艺术实践和宗教经验告诉我们,高度界多在无意识状态下达到,人为的过于努力和一切勉强、造作,只能构成通达高境界的障碍。摄影对境界的追求也应该在无意识中进行。当事件的氛围引起摄影家按动快门,作品的境界就自然而生成。对不同艺术而言,无意识思维有不同的形式,如书法、美术可能更多的是“醉”、“狂”、“痴”等,而摄影最根本的就是直觉。直觉是摄影艺术思维的最高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