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作品评选的艺术标准质疑 2006-4-8 14:14:47 王 曙
真正的艺术并非求得一时的荣耀,优秀的摄影家的桂冠并非单纯地取决获奖量,亚当斯,布拉松等摄影艺术大师,并非凭获奖而屹立摄影艺术之巅的,他们在长期的探索和追求中艰苦地创作,逐渐形成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得到广大观众的认可与崇拜。即使不曾获奖的亚当斯作品依然是摄影艺术的珍品而传世。其他艺术也一样,雕塑“维纳斯”、小说《红楼梦》、油画《梦娜丽莎》,齐白石的虾、徐悲鸿的马、贝多芬的交响乐等都未曾获过奖,但这些艺术品跨洋过海,百年不衰。这些作品无获奖的光环装饰,却以独特的艺术个性魅力和强烈的感染力,区别着艺术浑金璞玉。 当我们沾沾自喜地庆贺获奖作品诞生时,可曾觉察到已经躺在普洛克路斯忒斯的铁床之上了。作者的知识缺乏, 必然导致作品的平庸;而评委的贫庸会影响一个时期摄影艺术的发展方向.曾获全国影展金牌的作品《太阳与人》, 风风雨雨争论了多年, 褒贬不一, 然而, 包括我们的评委都未见过此作品的真稿, 并不是作品套放、翻拍外国人体是否合理, 而是作品本身就是来自一幅外国双连画, 只要翻开《西方现代艺术史》(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第615页, 图1099便可见此作《保持力量》(作者琼斯,伦敦沃丁顿美术馆收藏品)再对照一下《太阳与人》就一目了然了。此举不得不令摄影界自寒。 在要求评委如何如何的同时,每位参与的作者都应当拥有一颗平常心,一种学习他人之长,寻自己之短的正确心态,端正自己参赛(展)动机。不少的人总是偏高地估计了自己的作品,俗话说:“文章是自己的好,屁股是别人老婆的白”,当过高的期望值遭到挫折时便牢骚怪话盛多,便否定一切的作风是要不得的。正确的思维是从中找差距,总结提高。 不敢妄言要废除摄影艺术的评奖制,这种因噎废食的做法没有人能接受,但改革摄影艺术的评选制度和方法势在必行. 几点不成熟的建议,与摄影界共同磋商: 一、 在设置奖项时,仅分佳作奖与入选奖,或者将前三项的奖额扩大,如金牌就可以设置五个,防止独枚金牌鹤立鸡群,产生不必要的反差。获最高奖的概率增大,不仅便于评委定夺,还降低金牌的含金量,留有充分的余地; 二、 严格控制作者的送稿量,每次影展(赛)每位作者最多限送三幅,将大大地降低评委的劳动强度,有更多的精力来咂摸作品,思考问题。我们看到有些影展(赛)中,有的作者不是精选作品论幅送,几乎是在论斤送,在没有事先作限制的情况下有情可原,但连自己都吃不准的作品,一股脑地想靠数量侥幸取胜,这种投机取巧的作法实不可取。 三、 评委的人选应严格保密,不事先公布评委会成 员名单。评委的选拔除保留个别种子评委外,人员的对换率要加大,评委的人数要大幅度增加。除德高望重的资深老摄影家外,应吸收一部分有能力有眼力的青、壮年摄影家加盟,还要吸收诸如美术家、美学家、摄影理论家参加,以求专业性、广泛性、代表性、权威性。 四、 改变以往评选时采用的投子的评选方法,这种方法容易产生偏误,在评委与评委之间产生干扰。对所有的作品匿名编号,评委在选票上按事先规定的投票幅数记号,交工作人员统计,按得票多少筛选后,再进行下一轮的评选。最后在评选获奖作品时,让每位评委充分地发表意见,集中众人的智慧来选拔优秀,在看法有异时再投票定夺。 五、 评选工作的地点的选择要慎重,就全国影展和国家举办的国际影展而言是倍受摄影界关注的,是最有影响力的摄影界赛事。还是在中国摄影家协会院中关起门来进行为好,不要到某个地方去运作,在盛情“款待”下,让评委坐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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