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之不可证明性与不确定性 2008-3-19 11:04:25 马 康
在《哲学片断》当中,假名作者克利马克斯针对斯宾诺莎“本质包含存在”的命题对从本体论上证明上帝存在的思路进行了否定和批判。根据斯宾诺莎,“存在”和“完美性”是上帝的本质属性,因此从逻辑上讲,上帝的存在是不证自明的。某物越完美,它所包含的存在也就越多、越必然。因此,上帝的存在不仅最多,而且最必然。 在克利马克斯看来,这个推论犯了偷换概念的毛病。斯宾诺莎命题旨在证明上帝的存在,但实际上它所讨论的是“本质”(V?sen)而不是“存在”(V?ren),或者说是“概念的、理想性的存在”而不是“真实的存在”;这些概念之间本应有着严格的区分,就像想像中的一百块钱与口袋中实际拥有的一百块钱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一样。克利马克斯以一个经验主义的态度指出,从“概念”推导出“存在”的道路是行不通的,因为对于可感觉事物而言,能够确定它存在与否的只有我们的感知觉。即便是像“上帝”这样的“至上概念”也并不享受任何特权;我们并不能因为上帝是一个我们无法设想的比之更完善的东西就得出结论说上帝是存在的(这是圣安瑟伦的基本思路)。克利马克斯明确而大胆地指出,“就真实的存在而言,讨论什么或多或少的存在毫无意义。一只苍蝇,当其存在的时候,它有着与上帝同样多的存在。……就真实的存在而言,起作用的是哈姆雷特的辩证法:在还是不在。” 显然,克利马克斯抓住了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的症结,这类证明把“本质”与“存在”混为一谈,以概念与存在的同一性为前提,尤其是以最高的概念本身即包含有实在性为前提,结果在证明开始之前,证明者其实就必须对“上帝是否存在”这一点做出判断了。假如说上帝不存在,则这证明无法开始;而若说上帝是存在着的,则这证明毫无意义。最终,对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充其量只能算是在逻辑层面上对“上帝”概念的一种不彻底的展开,一种形式化的逻辑演绎。倘若从奥古斯丁所提出的“信仰寻求理解”的口号出发,这类证明的意义似乎还好理解:先确信“上帝”是存在的,然后调动理性积极探求这种存在的合理性,进一步清除接受信仰的逻辑障碍,从而为信仰注入强心剂。问题是,这类证明对于那些原本无信的人是否有用? 克利马克斯的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在他看来,对上帝存在的证明不仅是无效的,而且从虔诚的角度来看,这种证明恰恰暴露出了求证者的怀疑和“心虚”。对于真正的信仰者来说,不管证明与否,上帝都是存在的,证明不能为信仰增添任何份量。相反,那些努力寻求对上帝存在的证明的人在内心深处往往害怕上帝并不存在,或者至少对上帝的存在没有把握,所以他们才会求助于概念和逻辑的帮助以使自己心安理得。把理性的证明行为看做是“怀疑”的结果这一点并不是克利马克斯的独道见解,笛卡尔就曾把严格的理性求证与彻底的怀疑精神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笛卡尔怀疑感觉经验的可靠性,认为人类只能认识自明的真理,或者认识从自明的前提出发通过逻辑推理得出的真理。因此,为了获得可靠的知识,我们首先必须采取一种彻底怀疑的态度,怀疑一切可以怀疑且又不会造成自相矛盾的事物。然后从一个不受怀疑影响的基点出发,通过理性推理来获得知识。所不同的是,克利马克斯并不怀疑感觉经验的可靠性,在他看来,错误的来源不是感觉经验,而是我们在此基础上做出的判断。而且正是从感觉主义的角度出发,克利马克斯有力地批驳了混淆“本质”与“存在”的错误。虽然克利马克斯并没有提到对上帝存在的其他证明,但是我们可以推断,他从根本上是不赞成用理性来证明上帝存在这一思路的。证明的行为不会使上帝出场,上帝的出场依靠的是一个“跳跃”(Spring),它发生在我们放弃或者终止求证行为之时。上帝的存在应该被视为一个“永恒的设定”,视为是我们生存的勇气的源泉。
二、信仰之不确定性 本新闻共 6页,当前在第 2页 1 2 3 4 5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