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中国工人阶级状况:安源实录(片段) 2008-5-6 10:28:51 于建嵘
我非常急切地想了解这些不能让人发现的材料是些什么内容。于是,我离开了人群,来到广场不远一个的小餐馆,找了一个没有人注意的地方翻阅这两份材料。 ( http://www.tecn.cn )
材料一
关于请求按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文件发放护理费和伤残补助金的报告
萍矿集团公司党、政、工领导:
我们是安源煤矿伤残退休职工,现请求上级组织认真按照国家劳动部(1996)266号文件及江西省劳动厅(1996)第125号和(1997)第23号文件精神,给我们发放职业病工人护理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我们这些退休职工大部分都是曾经长期从事井下生产一线工作而患有二至三级矽肺病的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属四类工残患者,可享受二级护理待遇,死亡补助金标,准可为本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的金额。可是,这些待遇我们并没有享受到或者说没有完全享受到。
我们矽肺病人的死亡补助金实际地仅拿到本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0个月的金额,还不到规定的二分之一。我们的营养费每月仅28元,平均每天不过一支冰棒的钱。我们在医院住院治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工残保险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我们这些职业病患者可领取到一至三级不等的护理费,但是除了少数个别跟医生、领导比较熟悉有一定关系背景的人才能开到证明批到字领到护理费之外,极大多数人是享受不到的,因为我们既不熟悉申报程序又不熟悉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而且身为患者病得自身难保,既没有那份耐心又没有那份精力。有关部门理应站在"三个代表"的立场上考虑尽量为患者提供便利,维护职业病患者或工残人员的合法权益,而不应当"裁减"和损害我们这些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我们这些职业病患者或工伤残者都曾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都是在伟大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不幸患病或伤残的,不论在身体上还是精神上都饱尝了伤病的折磨与痛苦,可我们无怨无悔,建设祖国是我们的神圣职责和义务。但,当我们因工伤残之后,国家既然规定了相关的待遇,我们不但可以而且应当不折不扣地享受,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凌驾国家法律法规之上而予以剥夺或裁减。
我们曾多次向上级组织和领导反映我们的上述意见,但始终得不到满意的回答。为此,我们再次向萍矿集团公司党、政、工组织和领导请求,迫切希望能够认真按照国家劳动部、省劳动厅有关文件精神给我们发放职业病工人医疗护理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特此报告,请予批准。
安源煤矿矽肺伤残退休职工
二00四年三月十一日
材料二
1.8万名萍矿退休职工的心声
关于请求增加工资、改善经济待遇的报告
现将萍矿退仆职工现行工资状况、造成之原因、以及我们的迫切要求陈述于后,供参考。
据可靠统计资料:现萍矿退休职工平均工资仅524元,比全国、全省同行业和钢铁、电力其他行业退休职工工资低4()-50%,比萍乡地区各行业退休职工工资低40%以上。仅以萍乡高坑地区为例,该地环卫1人退休工资平均达800元以上,而高坑矿井下退休职工工资仅为500多元。
造成萍矿退休职工工资水准极其低下,主要是前几任主要局领导滥用职权,拒不执行上级相关文件决定,擅自制定一些不合理政策造成的。
萍矿前任局长陈庆禄、张玉衡、文培斌等人扣压上级有关文件,多次剥夺萍矿退休职工增资以及提高工龄工资,增补菜蓝子费等待遇,致使萍矿退休职工工资极为低下,这是不堪容忍的。
萍矿退休职工曾经为国家的经济建设付出艰辛,也作出了一定贡献,到头落得如此境地:在全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的大背景下,我们的生活水平实际上是日趋下降,因物价上涨,我们中的一些人甚至尚不能解决温饱问题。
鉴于萍矿退休职工的工资现状,我们迫切要求:增加工资,改善待遇,要求省里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早日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殷切期盼省委省政府给1.8万名萍矿退休职工一个圆满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