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作为文本:罗兰•巴特 2007-8-7 16:00:59
因此,语言的水平线与风格的垂直线为作家划定了一种自然属性,因为他既不能选定这一条线,也不能选定那一条线。语言在运转时,就像是可能之事的最初极限所表现的那种消极的运转状况,而风格则是连接作家的气质和他的言语活动的一种需要表现。在前者那里,作家找到了与历史的亲近关系;在后者那里,他找到了与本人过去的亲近关系。在这两种情况里,都关系到一种自然属性,即一种亲近姿态,而在这种姿态中,人体的能量仅仅是操作性的,它用于风格的列举,用于语言的转换,但从不用来判断和表明一种选择。 然而,任何形式也都是一种价值;因此,在语言与风格之间,就为另一种有形的现实留下了一席之地:写作。不论何种文学形式,总有情调、气质的一般选择,而作家正是在此明确地表现出个性,因为正是在此他介入了进来。语言与风格是先于言语活动的任何问题而存在的材料,语言与风格是时间和生物人的自然产物;但是,作家的确切身份只能在语法规范和风格的不变成分之外才真正得以确定,因为在那里,首先汇聚和封闭在一种完全纯真的语言本性中的写作连续体,最后将变成一种完整的符号,变成对于一人类行为的选择和对于某种利益的肯定,因此,也就把作家置于对一种幸福或一种苦恼的阐述与交流之中,同时把他的言语的既规范又特殊的形式与他人的广泛历史联系起来;语言与风格都是盲目的力量,写作是一种具有历史连带性的行为,语言与风格都是客体;写作是一种功能:它是创作与社会之间的联系,它是因其社会目的而得以改造的文学性的言语活动,它是因其具有的人的意志而被理解并因此与历史的重大转折密不可分的形式。例如,梅里美11和费纳隆12因语言现象和风格变化而有别;然而,他们却使用带有相同意向的言语活动,他们依据相同的有关形式与内容的观念,他们接受相同的规约范畴,他们是同一些技术性反射的发源地,他们相距一个半世纪,却以同样的姿态使用相同的工具,也许这种工具外表上已有所改变,但从其所处的情境和用法上看却丝毫未变:总之,他们具有相同的写作方式。相反,几乎是同时代作家的梅里美和洛特雷阿蒙13、马拉美14和赛利纳15、纪德和格诺、克洛岱尔16和加缪,尽管他们曾说过或现在还说着处于同一历史状况的我们的语言,但他们却使用着截然不同的写作方式;这些作家的笔调、叙述方式、结尾方式、道德教益以及言语的朴实程度都把他们区分了开来,以致时代的相同和语言的一致与如此对立和深受这种对立本身所限定的写作相比,实在微不足道。 这些写作虽然有别,但却是可比较的,因为它们都产生于一种相同的活动,那就是作家对其个人的形式在社会上的利用和他所做选择的思考。写作由于处于文学问题的中心(有写作才会有文学问题),因此,它基本上是形式的道德论,它是作家对于他决定把其言语活动的本性置于其中的社会空间所做的选择。但是这种社会空间决不是一种有效利用的社会空间。对于作家来讲,问题不在于选择他为之写作的社会群体;他很清楚,除非指望一场革命,否则这种选择只能是用于同一社会。他的选择是意识的选择而非功效的选择。他的写作是一种思考文学的方式,而非推广文学的方式,或者进一步说:正是由于作家一点都改变不了文学创作的客观条件(这些纯粹是历史的条件躲避他,哪怕他意识到了它们),所以,他才自愿地把对于一种自由的言语活动的需要转移到这种言语活动的起源方面,而不是它的完成的阶段。因此,写作是一种含混的现实:一方面,它无可争辩地产生于作家与他所处社会的对立;另一方面,从社会的合目的性出发,它通过某种悲剧的移情作用,把作家遣回到他的创作所依赖的最初手段上。由于不能为作家提供一种自由完成的言语活动,历史便建议他采用一种自由产生的言语活动。 于是,写作的选择及其责任便明确地提出了一种自由,但是这种自由在历史的不同时期其极限是不一样的。作家不能在某种超越时间的文学形式库中选择其写作方式。一位已知作家可能运用的写作只有在历史和传统的压力下才能确立:存在着一种写作的历史;但这种历史是双重的:甚至就在一般历史提出——或强加——一种新的有关文学性言语活动的问题时,写作仍充满对其先前使用习惯的记忆,因为言语活动从来不是纯真的:词句具有辅助的记忆能力,它可以神秘地进入新的意指之中。确切地讲,写作正是自由与回忆之间的和解,它是回忆的自由,而这种自由只有在选择的姿态中而不再在其时间的延续中才是自由的。今天,我也许可以选择这样或那样的写作,可以在这种姿态中确认我的自由和追求一种清新或一种传统;若是不逐渐地变为别人甚至我自己的词语的俘虏的话,我便不能再在一种时间延续中发展这种自由。一种来自于所有先前的写作、甚至来自于我个人过去的写作的顽固的残余影响,盖住了我的词语的现时声音。每一个写出的痕迹,就像一种在先是透明、纯净和中性的化学元素一样迅速沉淀,因为在这种元素内,只要时间一延续,就会使整个反应过程浮现出来,就会使全部隐蔽物越来越稠地显示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