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作为真理: 海德格尔 2007-8-7 15:59:11
如今,飞机和收音机成了与我们最接近的物了,但是当我们谈到最终的物时,我们想到的却是完全不同的东西。最终的物乃是死亡和审判。物这一字眼在这里大体上是指任何一种非无的东西。在此意义上,艺术作品也是一种物,因为它毕竟是某种存在者。然而这种物的概念至少在眼下对我们毫无帮助。因为我们意图把具有物之存在方式的存在者与具有作品之存在方式的存在者划分开来。此外,把上帝称为一物,也颇使我们过意不去。同样地,对田地上的农夫,锅炉前的火夫,课堂里的教师以物相称,也颇令我们踌躇。人可不是物。不错,我们把一位因过于年少,无力应付自己所面临的事务的小姑娘称为小东西。但这仅仅是因为,在这里,人的存在在某种意义上已经丧失,只好去寻求那构成物之物因素的东西了。我们甚至不敢贸然把森林旷野里的鹿,草木丛中的甲虫和草叶称为物。我们宁可把一把锄头、一只鞋、一把斧子、一座钟称为物。但即使是这些东西也不是纯然的物。能纯然称得上物的只有石头、土块、木头,自然界中无生命的东西和用具。自然物和用具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物。 这样,我们就从一切皆物(物=res=ens=存在者),甚至最高的和最终的东西都是一物这一最广的范围,回到纯然的物这一狭小圈子里来了。“纯然”一词在此是指纯粹物,直接是物,仅此而已。可是“纯然”一词也几乎带有贬义,指那些仅只是物的东西。纯然物即本真的物,这物是连用具也排除在外的。那么,这种本真的物的物因素又在哪里呢﹖物的物性只有从它们那里才能得到确定。这一确定才使我们能够描绘物因素本身。有了这番准备以后,我们才能描绘那几乎可以触摸的作品的现实性,才能描绘其中所包含着的那别的什么。…… 对物之物性的解释贯穿了西方思想的全过程,这些解释早已成为不言自明的东西,在今天的日常生活中广为应用。这些解释概括起来有三种。 例如,一块花岗岩石是一纯然物。它坚硬、沉重、有长度、硕大、不规则、粗糙、有色、部分暗淡、部分光亮。我们能发觉这块岩石的所有这些特征。我们把它们作为认识它的标记。而这些标记意味着这块岩石本身具有的东西。它们就是岩石的属性。该物具有这些属性。物﹖当我们现在说物时,我们想的是什么呢﹖显然,物不仅仅是若干特征的集合,也不是那些特征的集合赖以出现的属性的总和。人人都自以为知道,物是那个把诸属性聚集起来的东西。于是人们大谈物的内核。…… 对流行的物之解释的信赖只是表面看来是凿凿有据的。此外,这种物的概念(物是它的特征的载体)不仅适合于纯然的和本真的物,而且适合于任何存在者。因而,这种物的概念也从来不能帮助人们把物性的存在者与非物性的存在者区分开来。但在所有这些思考之前,在物之领域内的清醒的逗留已经告诉我们,这种物之概念没有切中物之物因素,没有切中物的根本要素和自足特性。偶尔,我们甚至有这样的感觉,即:也许长期以来物之物因素已经遭受了强暴,并且思想参与了这种强暴;因为人们坚决拒绝思想而不是努力使思想更具思之品性。但是,在规定物之本质时,如果只有思想才有权言说,一种依然如此肯定的感觉应该是什么呢﹖不过,也许我们在这里和在类似情形下称之为感觉或情绪的东西,是更理智的,亦即更具有知觉作用的,因而比一切理智更向存在敞开,这全部理智此间成了理性,被理性地误解了。①在这里,对非理性的垂涎,作为未经思想的理性的怪胎,帮了古怪的忙。诚然,流行的物之概念在任何时候都适合于任何物,但它把握不了本质地现身的物,而倒是扰乱了它。 这种扰乱或能避免吗﹖如何避免呢﹖大概只有这样:我们给予物仿佛一个自由的区域,以便它直接地显示它的物因素。首先我们必须排除所有会在对物的理解和陈述中挤身到物与我们之间的东西,唯有这样,我们才能沉浸于物的无伪装的在场(Anwesen)。但是这种与物的直接遭遇,既不需要我们去索求,也不需要我们去安排。它早就发生着。在视觉、听觉和触觉中,在对色彩、声响、粗糙、坚硬的感觉中,物——完全在字面上说——逼迫我们。物是在感性的感官中通过感觉可以感知的东西。由此,后来那个物的概念就变得流行了,按这个概念,物无非是感官上被给予的多样性之统一体。至于这个统一体是被理解为全体,还是整体或形式,都丝毫没有改变这个物的概念的决定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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