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亚当斯与陈复礼摄影创作风格的异同 2008-4-8 10:38:14 广东摄影家协会
审美知觉与形式表现
风光摄影作品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体。
内容是客观景物与摄影家主观审美理想的统一。内容主要是通过摄影家在艺术视知觉的影响制约下,面对大千世界的景物,去寻找与表达礼赞大自然这个审美理想相适应的对应物来实现的,因而具有很大的客观制约性。
形式是意蕴的外在表现,是摄影家在礼赞对象的基础上,运用一系列的物质手段,通过点、线、面,黑、白、灰及色彩等物质因素的存在,转化为感性外观的“人化的自然”。因此具有很大的主观创造性。
摄影家创作过程中的审美知觉,是通过作品画面的一系列形式来表现的。研究二位大师的形式表现手法,对提高摄影创作水平无疑是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的。
二者一系列作品所显示出来的形式美中,既有精细刻画的山川、河流等客观具象形式,又有经过作者主观概括、提炼所产生的色块、线条、空白等组合、排列的抽象形式。这具象美和抽象美两个因素在作品画面形式中既互相渗透,又互相区别。在具象美的形式中,也包含着具象性和抽象性两个对立统一的因素。而“这种具象性和抽象性构成了摄影艺术具象形式的内形式和外形式”。
亚当斯的《月出》和陈复礼的《千里共婵娟》都是具象形式美的佳作。前者画面中明月当空,山峦依稀,墓地显眼;后者银盘高悬,江水泛波,芦苇并列,各自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可视具象世界。这是二位大师依赖客观的自然美和瞬间美,有意识地从景物中找到表达主观感情的对应物,形成了作品的内形式。而《月出》中的黑白强烈对比、月升日落的自然交替,形成了节奏强烈、韵律丰富的美感;《千里共婵娟》中抽象了的色块、浓黑的芦苇剪影,形成了意味深长的作者感情依托。这种抽象因素构成了这两幅作品的外形式。
在这两幅作品的具象形式中,可以看到具象性的内形式和抽象性的外形式总是紧密联系,既对立又统一,都是以具象为基础的,而具象必须凭借抽象达到更高的表现,产生更强的感染力。可以想象,如果《月出》、《千里共婵娟》只有大块的黑白对比,高度的色彩抽象,而没有具象作基础,这两个抽象性因素就很难看出具体的思想内容。如果这两幅作品中,只有明月、山峦、湖水、芦苇的具象再现,而缺乏黑白对比、色彩提炼,也就很难让人们在欣赏过程中感知一种强烈的形式美感,进而领悟作者的审美理想。
具象的具象性和抽象性二者对摄影作品形式表现都十分重要,但摄影家在形式表现中并不是将二者平分秋色,这与作品的内容表达和作者审美知觉的制约有密切的联系。亚当斯在创作上主张“纯摄影”,强调对客观景物的再现,在画面的主体处理上常常是具象性占主导地位,而常以抽象性作为辅助、铺垫,故多出现于对陪衬体的处理上。陈复礼创作上主张写意与写实相结合,强调表现。目的不在于景物的本身意义,而是强调表现作者 的主观情致,作品的表现因素大大超过客观因素,内形式仅作为外形式到达作品内容的过渡。
可见,内形式的具象因素有明显的被动客观依赖性,而抽象因素则带有主观的表现性。学习研究二位大师如何在风景摄影作品的形式表现中,创造和运用抽象性因素,对摄影家在创作中,摆脱“自然主义”的制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是很有意义的。
说到二位大师作品的形式表现,先要谈他们作品中的光影瞬间形式。光是摄影最根本的造型因素,因为大自然的一切具象要在有光的条件下才能得以呈现。摄影是有赖于客观具象而存在的,离开了光,一切摄影工具都无用武之地,没有光就没有影,摄影作品的画面形式便无法产生。
把千变万化的客体光影,变成摄影家主观表达的语言,构成作品特殊的画面形式,是二位大师作品形式表现的一个显著特征。从他们的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形式美感的显示是由于光与影相比较、相对立而存在的。“正是有了光影所形成的明暗对比,才能显示出自然物体的内在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