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亚当斯与陈复礼摄影创作风格的异同 2008-4-8 10:38:14 广东摄影家协会
对客观景物的主观提炼,使审美理想通过“人化”的景物体现出来,是二位大师创作中的另一显著特征。
亚当斯认为“摄影是一种沟通观念的媒介”,“技术只是为将摄影家的观念传达得更加简明而加以调整的”。③陈复礼提出风光摄影要表现“神”,而这“只有将景物的形尽可能地提炼净化之后才能达到”。④
要表达“观念”,要表现“神”,炼景移情是二位大师“人化的自然”中运用的一个重要手段。
亚当斯在《黑白摄影》一文中谈到,大多数照片由于乏味不受人们欢迎,关键在于“照片只反映了事物表面的明暗”、“而不是实质和精神”。进而又在《我个人的信条──论杰作》一文中指出“照片应是以心神摄入影象,物我为一,方能创造出有深刻表现力的、引人共鸣的作品来。”可见他对炼景移情的认识。
摄影家在炼景移情的活动中,由于经常受到“天时、地利、人和”等客观因素的限制,常常不能一次完成,而往往需要一而再、再而三地等待以上三个条件的统一,这无形之中也增加了摄影表达主观审美理想的难度。人们问及陈复礼四上黄山的原因,他说:“上了黄山,拍了作品,自己觉得不满意,好像没有抓住形象的本质和神似的意境,因而一而再、再而三地上山”。⑤这既道出陈复礼重视意境,又说出风景摄影创作中炼景移情的具体特征。
摄影创作的移情特征正像上面所说有其门类的局限,必须依赖于对客观的自然美的选择提炼才能完成,不可能像画家那样从容地任意寻找移情的手段,而只能面对创作客体的自然美去想象,用选择、提炼、抽象等手段,使作者的主观感情通过瞬间形式注入。也就是说通过改变视点、焦距,使用不同焦距的镜头、运用滤色镜及利用大自然的雨霁云雾,以至暗房的后期制作等一系列的手段来创造一种心中要表达的与情感相一致的“人化的自然”景色。二位大师正是遵循这一规律,有所侧重地使用不同手段来达到自己的审美理想。
审美理想与主体知觉
风景摄影家的审美理想是通过主观将客观的景物“物化”为一系列的摄影艺术语言,传达给观众而实现的。
在摄影艺术创作过程中,摄影家正是依据自己的审美理想,形成自己关于美的判断标准,并用这个标准对事物去进行选择、追求,用摄影艺术的手段将其奉献给人类,给人们以美的启迪,这是摄影家进行艺术创作的共性特征。但由于摄影家各自的审美理想中的政治、哲学、心理、审美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历史的、民族的文化、思想、道德标准的积淀作用,形成了不同的摄影家对客观世界的不同艺术知觉。这不同的艺术知觉影响和制约着摄影家的创作活动,从而形成不同的创作风格。
长期以来,摄影界对摄影家的审美理想的研究,就风光摄影家而言,大多是研究创作过程中选择何景移情和情如何入景的问题,而对于礼赞自然,把“心灵的定势纳入自然界的事物里”的主观审美理想中的艺术知觉定势这个心理因素则研究不多。
我们从比较亚当斯和陈复礼二位大师的风格差异追溯他们不同的创作历程,就不难看到摄影家的审美理想和主观的艺术知觉定势之间的密切联系。
亚当斯说:“所有优秀的艺术摄影家,都在未拍摄之前,就能以某种方式‘感觉’他所要得到的摄影成像,不管他是通过有意识的‘想象’,还是通过某种直接的经验。”⑥他提出的“感觉”从艺术心理学角度来说是艺术知觉。“心理学家把大脑通过感觉器官获得的对外界事物多方面属性的整体认识称作知觉”。⑦艺术的知觉则属于一种审美知觉。风光摄影家的创作过程中正是凭借这种审美知觉,对大自然景物进行主观“人化”的选炼,进而用摄影作品这一审美的具象形式来表达自己的审美理想。由于人的审美活动对于主体状态具有依赖性和归属性,“这就使人的知觉自觉地表现出注意的选择性,表意的情绪性,意识的主观偏颇性。”⑧不同摄影家不同的审美理想和审美情趣,也使他们形成创作风格上的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