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彩色辩证说 2008-1-4 9:11:57 葛新德 《中国记者》杂志社
把上述审美理念转化为职业化的操作,需强化以下几个意识。 一是简洁意识。美是简洁,新闻现场色彩过于凌乱,往往形成杂乱无章、色调混沌的视觉效果。把这种近似“污秽”的彩色影像转换成黑白图像,排除、抽象某些与新闻内容无关的色块干扰,突出新闻主体,让读者从视觉上充分感受新闻的主导形象,不仅净化了照片本身,对整个版面的简洁、和谐也将产生建设性的连锁反应。 二是题材意识。在彩色、黑白共存的今天,并非一切新闻都适于彩色表现,亦非所有新闻均宜于黑白图像传播。相比较而言,黑白图片更适合表现、反映某些艰难、苦涩、深邃、抗争以及荒芜、古色古香之类偏“冷”的题材。获2004年中国国际新闻摄影比赛(“华赛”)“社会生活组照类”金奖的黑白照片《中国慰安妇》(陈庆港摄),那凝重的黑白影调与报道主题水乳交融,生动、典型地表现了被侵华日军当作性奴隶摧残的老妪们的悲惨形象和愤恨的内心世界,是黑白影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的佳作。 三是情感意识。新闻受众读图片新闻如身临其境,情感色彩是不能回避的。图片编辑要有人文关怀的导向意识,应人性化考虑受众情感和精神的承受能力,尽量减弱战争、灾难某些血淋淋的场面对受众视觉官感的刺激;把那些虽然真实但过于残酷、令人不堪入目的彩色影像,转换成抽象的黑白图像见报,既报道了新闻,又体现了人性,不失为两全齐美的妥善之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