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个93年写的陈长芬凑个热闹,今天看来很有点小儿科,见笑了。 2008-2-8 16:51:17 中国摄影在线
以上只是从三个方面对艺术家的本性作了肤浅的论述,实际还有更多的考察研究角度和途径。这其中最有力的一个途径当属弗洛依德的精神分析学。对于艺术的研究最终还应落到对艺术家本人的研究,也就是对人的研究,而弗氏学说则是具有很强哲学色彩的专门研究个体的人的理论。事物的复杂性和变化性注定了任何一种哲学或理论体系都不可能是人类认识的唯一途径,不能概括所有的真理,弗氏学说也如是。如果我们把各种哲学或学说加以综合地运用,就会对事物认识得更加全面和透彻。 弗洛伊德从一个人类前所未有的角度对人类的心理和行为作了研究,在他的论著中有许多部分是对艺术和创造力的论述。其中最根本的是用他的“力比多”理论来阐述艺术家及他们的创作和作品。弗氏理论不是万能的,也不是唯一的对个体的人进行深刻分析研究的学说。然而他的学说的出现能够被例为是影响世界的最重大事件之一,则可证明弗氏学说的独特性和很大的合理性。因此,从精神分析学的角度来研究艺术家,不失是很好的途径之一。 弗氏学说一出现就遭到了一些社会道德学家和伦理学家的敌视,因为从某种意义讲,人类的道德和伦理对人的本能、本性具有压抑和掩饰作用,而弗氏学说正是从这方面入手的,所以他的研究必然要拨开道德伦理的外衣直接触摸人类羞却的裸体。 一个大艺术家的创作动力,绝不是“社会责任感”和“艺术使命感”之类所能概括的,还会有一些源自艺术家无意识层面的原因,一些非理性的原因。一个艺术家再高明,作品在伟大,他也很难从理性的角度对自己的一切自缘其说。其实这也是理论家存在的一个意义。理性和非理性在深层似乎是一对很难调和的矛盾,这使得许多优秀的艺术家能够创作出非凡的艺术作品,却很难从事系统的理论研究工作;而理论家能够讲得条条是道,却很难创作出优秀的艺术作品。艺术家的言论往往是火花式的,是他创作感受的简单的理性升华,这些火花虽不失光彩和深刻,但属于艺术家艺术成果的附带品,因此,历史上有许多明白这一道理的艺术家,对于自己的创作和作品大都是少言的。艺术家对于自己及作品的理性的论述,不但很难使其行为和作品增光,反而很容易产生相反的作用。至于理论家艺术创作方面的乏力,当问到中央芭蕾舞乐团首席指挥卞祖善先生为什么不尝试作曲时,他的一段话可见一斑:“我作不了曲,当我想作曲时,坐在钢琴前,我的大脑里充满了别人的曲子,赶也赶不走,因为我平时都是在研究别人的曲子。”理论家的理性、罗辑和博学似乎把他的直觉、激情和心灵的自由状态压抑住了。陈长芬对于艺术有很多非常精彩的散论,然而对于他深层的研究和结论却不能完全依从于他对自己行为和作品的分析。“不识庐山真面止,只缘身在此山中”的道理也存在于艺术家与理论家的关系之中。在历史上,能够集艺术大师和大理论家于一身的人,为数极少,而且他们的创作高峰期和理论高峰往往还不在同一时期。 对于陈长芬的研究,我们也不防从弗洛依德的学说中找出一个无伤风雅的点来试加论述。 弗洛伊德在1908年有一篇《诗人同白昼梦的关系》。差不多艺术家均有较强的诗人气质,而且越是偏向于浪漫主义的艺术家,他们这种气质就越强。在这里,我们可把弗氏所称的诗人看作是艺术家的别称。而“白昼梦”则是联想、幻想等想象的统称,只是幻想比联想更加极端。 我们首先应确定,艺术家要比一般人富于想象。陈长芬的《日月》《国歌》《墓地》《绿洲》无疑都包含着浓厚的想象色彩。缺乏想象,最多是个用相机去再现自然景观的摄影匠,而成不了出类拔粹的摄影艺术家。弗洛伊德写道:“首先,我们可以说,幸福的人从不幻想,只有感到不满意的人才幻想。未能满足的愿望,是幻想产生的动力;每个幻想包含着一个愿望的实现,并且使令人不满意的现实好转。这些驱动着人的愿望,依愿望者的性别、性格以及所处环境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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