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拟规定人大常委会有权提案撤职副省长 2009-9-22 10:33:05
上面所说的“三个内容”是:预算收入预计超过人大批准的预算数,并计划安排用于当年支出的;上级政府追加可统筹安排财力引起预算变动的;预算安排的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保等资金需要调减的。
预算调整方案未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审查批准,不得执行。
也就是说,如果想调整在民生方面的预算,还得先过人大常委会这一关。
关键词·执法检查
可检查有关
垂直机关执法情况
草案:常务委员会可以对上级国家机关在其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实行垂直管理的机关执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
解读:如果被检查机关属于上级垂直管理机关的,常务委员会可以将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向其上级主管机关通报,涉及重大问题的,报请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同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关键词·质询案
发现徇私枉法可提出质询
草案: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时,具有询问权和质询权。在常务委员会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时,出席会议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询问。询问可以由个人提出,也可以由两个以上联合提出;可以口头提出,也可书面提出。
解读:具体说,质询案可以针对以下事项提出——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不执行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的;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的等。
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徇私枉法,就可以提出质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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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提请审议
上游污染应对下游补偿
商报讯(记者 郭富收 实习生 尹楠)昨日,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作了关于《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初审情况的报告。
根据草案,饮用水水源一旦受到污染,所在地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饮用水水源污染状况等信息。如果一个行政区域内上游市、县出境水质超过责任目标,要对下游市、县作出补偿。来源:河南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