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对电动车实行限制上牌引争议 2008-4-18 9:24:46 新华网
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张朴告诉记者,统计显示,四川交通事故有40%是电动车造成的,电动车已经危及到行人及自行车使用者的安全,所以有必要对照国家标准对电动车严格管理。
针对40公斤是否是强制指标,张朴没有正面回答,他说:“目前国家标准中既然这么规定,管理部门就严格按照这个标准执行。”
四川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副处长王祥文则认为,单从国家标准上看,车重的确不是否决指标,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规定“非机动车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等,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从法律层面上看,可以认为实际操作时对车重限制应高于国标规定成为强制否决指标。
“减肥”能否保安全 专家建议要兼管
一台秤决定电动车上牌与否,但是否真能解决安全问题?业内人士认为,要真正解决电动车行驶安全问题,管“速度”应重于管“重量”,管“车”更要管人。
倪捷认为,电动自行车中尤其是豪华款轮径小、重心低、行驶平稳,整车坚固性和刹车性能均优于传统自行车,而且从杭州、成都等城市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原因分析,车速偏快、违章骑行是主要原因,所以,要压事故、减伤亡,首要的是规范电动自行车驾车行为、严格控制车速。
倪捷建议,有关部门应通过宣传教育严禁电动车驶入机动车道,提高其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同时采取加大处罚力度、强制限速行驶、提倡戴安全帽等措施,把重点放在管人的行为上,单纯对车“以限代管”不是出路。
成都市电动车行业协会专家分析认为,从影响撞击动能的两个因素看,速度的小变化可能带来动能的大变化,而重量变化对动能变化影响较小,所以“压速度”带来的安全效果远优于“降重量”。如果一味追求给电动车“减肥”,部分企业可能采用一些轻质但坚固性较差的材料,反而会导致更加的不安全,对电动车强制“减肥”没有必要。而调整旧标准、适当调高车重,则更符合实际。
专家建议,生产企业可根据不同消费者对续航里程的不同需求,来配备不同容量的电池,从而控制电池重量,而不应该强求减车重,这才是更为安全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