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禁止家庭交叉捐肾 两病人陷入困境(图) 2007-12-28 8:52:58
然而当常德市肾病协会会长周小华把这个消息和想法转达给两个家庭后,反对立刻响起。“我的肾可以捐给你,但绝对不可以捐给别人”何志刚的表哥史道红首先提出了这样的异议,而史道红的想法也同时出现在何一文的家里。
原本柳暗花明的机会在这一刻蒙上了一层阴影。为此,何志刚多次对表哥史道红进行劝说,“你救了她就等于是救了我,这样交换的结果比你直接提供给我的效果要好得多,这是一个对双方都好的办法”,在何志刚苦口婆心的劝说之下,表哥史道红终于渐渐想通。另一边何一文的爸爸为了能挽救女儿的生命传来话,“只要配得上,我、孩子她妈、她爷爷的肾随便你们选。”。
家庭交叉捐肾 我国已有先例
据了解,家庭之间交叉捐肾在我国并非没有先例。2006年4月,武汉 就有两对夫妻成功实现了交叉捐肾。而在2007年5月1日《器官移植条例》实施后,武汉同济医院、广州军区第二总医院以及解放军153医院也分别在符合《条例》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进行了5例的亲情交换器官移植手术。
我国第一例家庭交换器官移植手术是2006年4月在武汉同济医院进行的。当时,吴正同、李翠英夫妇和李传俊、钟立珍夫妇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来到同济医院。同济医院器官移植研究所发现,原来吴正同的血型正好和李传俊相配。在研究所的协调下,吴正同同意捐肾给李传俊,而钟立珍与李翠英也配型成功,于是,两对夫妻达成交叉捐肾的协议,手术的成功让两个家庭同时获救。
这边不能手术,只能去别的地方
12月16日,两家人终于踏上南下广州的火车。经过近一个星期的休息与检查,4名捐赠与受受捐者都已经把状态调整好,就等待着手术日期的确定。然而就在这时却传来了因为医院伦理委员会未能通过,手术将被暂缓的消息。
手术遭否决 患者很无奈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医院器官移植中心7楼的病房外,刚好看到何志刚脱下病号服走到大厅的窗前向外深深吸了一口气。面对记者,何志刚难掩心中失望的神情。听到这个消息,两个家庭所有的人瞬间仿佛被推进了一个冰窖,这也就意味着谁也不知道何时能有准确的答复进行手术,但时间不等人,两名患者都是等待着马上进行手术以挽救生命。
“我想不通,为什么不允许我们之间进行手术,我们可不是光凭嘴说,老家那边居委会、派出所都给我们开出了相关的证明,这些难道不是法律证明吗?”何志刚表示不满,“现在两家人都是等着做手术来救命,无论从什么角度来说,对于两名患者来说,移都要比不移好,这也是两家人都同意的。至于手术后是不是可能出现相关的问题,我们现在根本就没想过这个方面,因为之后的问题谁都不可能预料,就像买东西,谁都可能买到次品,但之前不可能全部预测到啊!”
“如果真的这边无法进行手术,那我们只能选择去别的地方进行。”说到这,何志刚显得十分的无奈。
高额费用两家无力承担
对于现在所面临的情况,两个家庭都已经是一筹莫展,因为如果手术不能尽快顺利进行,在广州这边医院多呆一天,就会增添一大笔费用支出,这对两个家庭来说都是难以承受的。何志刚说,自己和妻子都是靠在外面做点小生意为生,之前治疗做血液透析已经花费了很多钱,这次过来家里还从外面借了一些钱,但现在两天一次的透析就要1700多,病房的床位费每天又是400多元,每天近1000多元的花费真的很难长期承担,现在家里人和陪同来的常德市肾病协会会长周小华都只能一起住在病房里面节省开支。与此同时何一文的家庭就更加困难,家住农村的他们为了给小文治病已经花光家里所有积蓄,这次过来还是靠常德晚报及常德市肾病协会与社会募捐而来的钱款支持。
据了解,目前两人如果进行手术,尚存在数万元的缺口,期待着热心人士伸出爱心之手的帮助。
“我想不通,为什么不允许我们之间进行手术,我们可不是光凭嘴说,老家那边居委会、派出所都给我们开出了相关的证明,这些难道不是法律证明吗?” |